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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清明嚴禁肉類祭品入境 違者將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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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3 14:37: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圖:海關在清明期間將加強抽檢入境旅客。(圖片來源:澳門日報)
  中新網4月3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4日為清明節,澳門不少孝子賢孫會準備三牲祭品到內地拜祭先人,基於公共衛生及食物安全理由,居民切勿將肉類等祭品從內地帶回澳門,澳門海關及民政總署會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檢控違法者。
  清明節是中國傳統節日,不少到內地祭祀先人的澳門居民可能基於習俗關係,將祭祀後的三牲祭品帶回澳門,但上述行為屬違法。因此,海關及民政總署會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未經檢疫的鮮活肉類帶入澳門。
  清明節前後,海關加派人員到關閘邊檢站等口岸執勤,並加強對入境旅客的抽樣檢查,三牲祭品如燒肉、燒豬、雞或鴨等,不論生或熟,絕對不可攜帶入境,否則,有可能會被檢控。民政總署也一如既往,全力配合海關行動。
  根據第36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禁止未經申報和檢疫的動植物進口澳門,包括所有鮮、熟肉類,凍肉及其他肉類腌製品或食品,如豬肉、羊肉、牛肉、家禽肉、臘腸和臘肉等。
  《對外貿易法》規定,一些鮮、熟肉類品進口澳門須申請準照,若無準照,一經發現可被科處5000至10萬元罰款。入口一些需要檢疫的食品,但無做相應手續,一經發現可被科處1000至5000元罰款。
  有居民稱,對不能將三牲祭品帶回澳門的規定予以理解;另有居民表示,往年也曾試過將肉類祭品帶回澳門,故希望有關單位給予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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