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後來來了一個 C 君。因為酒駕被吊照。所以不能開車。一個月可以失蹤七八天。錢預支一下,就跑回去老家喝酒。最多可以失蹤半個月。他老婆後來搬來豬場附近租房子,才稍微穩定下來。但是,一個月要有失蹤幾天的心理準備。
(5). 後來基督徒又介紹了他從西部搬回台東的弟弟 D 君。會水電鐵工,很快變成主力。與 C 君同租隔壁。兩人有親戚關係。C 君的姊姊是 D 君的老婆。兩個人經常一起喝酒醉,然後曠職幾天沒上班。有一次雙方喝酒醉發生口角, C 君拿起酒瓶往 D 君頭上敲,叫救護車送醫院縫了好幾針。雙方因此決裂。C 君又因為發酒瘋次數變多。最後請他離職。D 君經常下半天呈現酒醉狀態,一邊吃西藥,肝臟不好,心率也不整。吃藥一段時間稍微控制住,中午過後開始偷喝。因為喝過頭住院好幾次。希望他多活幾年。
(6). 基督徒又介紹了同村一位未婚的年輕人 E 君。做三天又跟 D 君一起喝酒曠職。又做幾天後,因為第二次酒駕超標,(第一次酒駕罰九萬)公共危險罪,因為酒駕監獄太滿了。最後改判五個月勞役。
(7). 最近又來了一個西部搬回來的原住民 F 君。也因為酒駕被吊照。上班的前一天,他弟弟酒駕去撞到別人的車,過一段時間也是要去服勞役五個月。昨天回家喝酒,與弟弟口角大打出手,今天一隻手掛彩不能出力。D 君向我投訴,他也很會喝酒,常常一大早去他的住處大小聲。上班也會偷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