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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籲過《水污法》修正案 否則公布劣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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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3 13:46: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今召開「匡正不法業者,立委勿擋水汙法」記者會,要求立院本會期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許麗珍攝

2015年01月13日10:49
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今召開「匡正不法業者,立委勿擋水汙法」記者會表示,日月光汙染僅被判300萬罰款,引發社會要求加嚴修法,但立院本會期即將結束,被列為重大法案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卻受到莫名阻力,至今還出不了衛環委員會大門,環團要求立委自重並在本會期通過水污法修正案,否則下一步不排除公布惡劣立委名單與不當發言。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詹順貴表示,《水污染防治法》的罰則訂定於20多年前,如今經濟水平提升,該法的最高罰鍰低到無法嚇阻違法行為,一般事業最高罰鍰僅60萬元,與財團與中小企業的規模與污染能力天差地別,原先的罰則級距也不符比例原則,環團要求比照《食安法》,《水污法》也應調高10倍罰則級距,而且此次調高水污法罰則也應納入畜牧業。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嚴正呼籲,目前《水污法》草案才審到第44條,立院本會期只剩2天,呼籲立委不要再當違法業者的媽寶或門神,替違法業者護航,放任業者違法或把罰鍰當規費,要求立委勿放寛標準或鬆綁罰則。(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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