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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瘦肉精牛豬Codex訂標 呼籲政府為消費者健康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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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2 23:26: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消基會:瘦肉精牛豬Codex訂標 呼籲政府為消費者健康強力把關!

文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昨(5)日傍晚動用表決,以69票贊成、67票反對,通過訂定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標準。所定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豬與牛的肌肉及脂肪都是10ppb、豬跟牛的肝臟為40ppb、豬跟牛的腎臟為90ppb。

消基會表示,在美國的強力主導、動員和壓力下,最後只差兩票,雖扭轉情勢,卻非壓倒性的勝利,顯見各國仍對萊克多巴胺充滿疑慮,在健康風險上,仍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尤其,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肝臟為40ppb、腎臟為90ppb,這對國(華)人喜食內臟,作為進補的飲食習慣深具風險,尤其值得政府和消費者特別注意!

CODEX開會期間,義大利食品專家亦曾指出,即使以最嚴格的標準來制定萊克多巴胺的每日容許攝取量(ADI)和最大殘留限量(MRLs),都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因為歐洲食品安全局質疑萊克多巴胺可能對心血管疾病患者造成影響,但在實驗中缺少代表樣本的族群進行研究。

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也一直沒有根據歐盟的這些建議,進行更嚴謹的科學研究,當不確定性這麼高時,歐盟認為,根本不可能制定一個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值。

因此,消基會很遺憾地表示,美國運用政治優勢,強行表決,讓含有瘦肉精、帶有狂牛症因子的疫區美牛衝撞全世界,眼見台灣亦將成為俎上肉!

消基會指出,美國故總統甘迺迪早於1962年3月15日發表咨文時即宣稱「保護消費者是聯邦政府的權力」,並且提出消費者四大基本權利──講求安全、知道真相、選擇及表達意見的權利;這是國家進步的重要指標!

然而,在這場國人健康捍衛戰的美牛事件裡,消基會自2005年即開始積極的與當政政府(歷經民進黨與國民黨當政)善盡消費者保護守門員角色,盡力蒐集國內外有關「狂牛症」、「瘦肉精」的相關危害健康資訊,並立即提供給政府,作為施政參考!

年初,在民間組織努力下,邀請歐盟動物福利科學委員會主席、英國劍橋大學教授布魯姆 (Donald M.Broom)3月29日在立法院就「萊克多巴胺用藥」發表演講時,引述歐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2009年的報告指出,萊克多巴胺會讓動物在生長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不僅侵害動物福利,也可能對人體有害。

事實上,歐盟在1988年禁止所有施打生長激素的牛肉進口,導致美國與加拿大在世界貿易組織支持下採取報復行動,限制起司、松露、巧克力到芥末等歐洲製品進口歐盟與美國;最後在2009九年達成協議,歐盟可繼續維持禁止施打生長激素的牛肉進口的禁令,美國則擬逐漸解除對歐洲製品的制裁,以換取歐盟大幅增加未施打生長激素牛肉的免關稅進口配額。

因此,這場長達24年貿易戰給民間的啟示是,「基於有導致民眾安全之虞」的風險,只要政府夠堅持,團結的民意就足以為政府靠山,尤其輸台美牛量與歐盟相當,台灣當然有籌碼和美國「議價」,所謂議價條件就是「得進口有機、不含瘦肉精的美牛」!

值得注意並鼓勵的是,台灣好市多(COSTCO)在去(101)年年初即因政府規定不能含瘦肉精而停賣美牛,因此,作為一個引進美式經營的大型通路商願意為遵守國家法令,也為了保護消費者健康停賣瘦肉精美牛,值得嘉許,更值得所有通路商見賢思齊。

因此,雖然CODEX已經訂出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標準,但為維護國人健康,消基會呼籲:

政府

1. 政府有義務保護全體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應儘速訂定更嚴格的萊 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標準把關!

2. 政府應立即擴大檢驗能量,並扶助民間單位、強化檢驗能量,協助政府把關。

3. 地方單位應加強檢驗肉品品質密度,積極維護消費者健康。

4. 消費者有瞭解商品真相的權益,因此,每一批美牛,消費者必須知道是否含有瘦肉精,以及其含量;至少要標示出牛隻的來源州別。

5. 消基會要求每一批進口的肉品,在海關即應逐批檢驗,且立即於網站公布檢驗結果和檢出含量,讓消費者可以查詢得到;而這批檢驗結果必須隨著商品進到通路商到零售商,公告週知。

6. 消費者有選擇更好商品的權利,因此,必須要落實商品標示,包括傳統市場、麵攤、牛肉水餃(餅)餡料、校園、軍隊、速食店、早餐店、餐廳、小吃店、外燴、辦桌…等等;消費者必須要知道每一口下肚的肉品來源。

7. 政府務必落實「三管五卡」措施,加強「源頭」、「邊境」及「市場」三邊管制,並經由「核對證明文件」、「明確標示產品資訊」、「開箱檢查」、「食品安全檢驗」及「資訊即時查明」等程序把關,不能再失信於民!

業界

1. 在國際文獻上,美牛風險仍不可輕覷,為保障消費者健康與環境清淨,所有上中下游有良心的業者應效法COSTCO停賣問題肉品,以積極作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

2. 鼓勵進口「有機牛肉」,提供高品質商品給消費者。

3. 為讓消費者安心消費,呼籲應落實產地標示,建立起業者和消費者的信賴與互助。

4. 鼓勵進口與購買有「瘦肉精」、「O157大腸桿菌」、「普立昂蛋白」檢驗篩檢安全證明的美國牛肉,並以食品履歷精神,完整標示,落實消費者「知」和「選擇」的權利。

消費者

1. 發動消費者拒買活動,以消費者的「表達、行動」權,表達捍衛自家健康的意識!

2. 鼓勵消費者自我把關,消費者可寄100元(快篩片/每片)費用,再加上10元回郵信封(請填好您家收件人、地址、需要快篩片種類…等資料,並貼好10元小包郵資)寄到消基會(牛:萊克多巴胺快篩片;豬、鴨、鵝: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快篩片)即可。

3. 支持消基會儘速擁有「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的精密檢驗儀器,為消費者把關,所以消費者務必要手攜手地團結、贊助消基會推動「儀器勸募」活動;政府不做的,讓消基會為所有消費者做!!

最後,消基會重申,5月11日衛生署長邱文達在立法院表示,國外若發生有食用含安全容許量的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中毒案例,就立即停止進口;如果國內消費者因食用含安全容許量的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中毒,將由國家負起完全照顧、賠償責任,並主動代為向廠商求償。

消基會表示,食品中毒的求償依據,是必須要留下證據,因此,應在醫院系統檢驗心血管病患或孕婦等高危險群血液裡瘦肉精含量,以確保消費者求償有門。

而邱院長所言「國家負起照顧、賠償之責」,是以公務預算支付賠償金,然後再向業者求償,以三聚氰胺為例,廠商至今仍無法從大陸廠商那兒取得一毫賠償金,換言之,這筆「呆帳」就得由納稅人共同分攤,並不合理!

而且,從三聚氰胺、塑化劑…事件發生之後,消費者吃了有毒食品,卻每每困於「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無法評估、沒有具體因果關係」、「消費者不能證明是吃了本公司的產品造成了影響…」……等說詞,無法求償,身心俱疲!

瘦肉精美牛不具急毒性,當不致於發生嚴重急性中毒,但是萬一發生違法添加的情事時,業者即應負賠償之責;消基會指出,於100年9月即已研擬完成消基會版「消費者保護基金草案」,主要目的是為了確立「成立消費者保護基金」的法源並將之列入現行《消費者保護法》中,希望為消費者的求償之路,開啟一道爭取公平、合理之門。

因此,消基會懇請所有關注民生議題的立委,在修訂萊克多巴胺容許量之際,一併支持消基會版「消費者保護基金草案」,協助使其列入議案,早日通過,以利不幸受害的消費者爭取多一分的保障,更讓業者經營上多一分警惕。

給消費者的叮嚀:

1. 購買肉品看產地標示,不吃、不買美國牛肉(有狂牛症和瘦肉精的可能威脅)。

2. 懷孕期前後婦女、嬰幼兒、老人家,以及身體孱弱的消費者和心血管病患要特別注意吃進的肉品是否含瘦肉精。

3. 防瘦肉精,應避免吃內臟,如肺臟、腎臟(腰子);普恩蛋白存在於包括腦、頭顱、眼睛、三叉神經節、脊索、脊柱和背根神經節、扁桃腺及迴腸末端等部位,甚至資料顯示肌肉也有其蹤跡,所以,尤其應避免吃絞肉類食品,如漢堡肉等。

4. 進出餐廳、超商(市),應詢問是否販售美牛,避免消費:必要時,應保留收據,作為萬一受害的求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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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4 22:35:59 | 顯示全部樓層
:40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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