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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β-agonist;瘦肉精登記,合法販售.競爭環境更公平 [複製鏈接]
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2-2-4 10:51 編輯
目前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倫特羅(Clenbuterol)均為非法生長促進劑
敢的人拿去吃
違法銷售的廠商賺飽飽
違法使用的養豬業者也是賺飽飽
守法的養豬業者卻處於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如果
開放β-agonist;瘦肉精登記,合法販售.
願意使用瘦肉精者,使用合法登記的產品,誠實申報及標示.把選擇權放在消費者的手中
不必用黑心價向黑心藥商購買黑心瘦肉精,黑心商品必然勢微
農委會輔導由產業組織制定一套標示規則,衛生署嚴格稽查及懲處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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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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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于2009年4月7日提供的科學報告(最近一篇)
http://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doc/1041.pdf
The FEEDAP Panel proposed "to use the sum of free ractopamine and ractopamine glucuronoconjugates" (sensitive analytical methods available, NRCP of the EU) instead of free ractopamine as the marker substance, a view supported by CVMP.
添加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倫特羅(Clenbuterol)..............等瘦肉精的肉品均像香菸盒上的的標示
那些人是危險群,吃了多少的肉量會...........................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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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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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2-2-4 12:37 編輯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今天表示,已接獲行政院消保處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邀約開會溝通意見的訊息,將表達國際間未達成共識前,反對美牛進口的立場。
開放美牛進口與台美貿易談判陷入兩難,行政院及農委會都已強調會邀約民間消費者團體開會、溝通意見。目前食品藥物管理局預計下週二(7日)召開會議,消保處方面則會儘速召開,民間團體尚包含主婦聯盟與董氏基金會等。
蘇錦霞說明,雖然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曾提供一份2004年的研究報告,當中提出每人每日建議可食入瘦肉精培林的最高容許量。
其次,因應華人食用內臟,中國大陸2010年也公布一份人體食用餵培林飼養的豬的豬肝後,人體內培林的殘留量,並未如豬肝殘留培林的量是豬肉培林殘留量的20幾倍那麼高。
她表示,但是2009年歐洲食品安全局的研究報告 顯示,使用培林對人體健康是有疑慮的;可見國際間對於開放使用培林的看法仍紛歧,而且中國大陸該份調查樣本僅6人,樣本數過低,可信度受疑;是故去年7月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召開會議時,無法達成共識。
她強調,除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今年7月將再次召開的會議還未召開,在國際間未就開放畜牧業使用培林對人體健康無虞達成共識前,消基會反對開放使用培林及反對開放使用培林飼養的美牛進口。
她還說,消基會不排除與主婦聯盟二度合作反美牛進口連署活動,以及參與畜牧業者規劃二月下旬北上抗議的活動。1010204
發表於 2012-2-5 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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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人类都朝着绿色猪肉发展的潮流中,
增加使用瘦肉精好像是逆潮流而动。
中国大陆不允许使用,
希望中国台湾也不许使用。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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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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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2-2-4 16:46 編輯
臺灣是一個開放的社會
正學習著國際化,因此國際間法規...................等遊戲規則都必須學習及應對
學習著不用操弄民族意識來公民選舉,治國及與其他國家交往
一切以法規(國際法及國內法)為依規,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
希望中國見賢思齊
不過依中國的發展現況,談這些可能還嫌早了一點
發表於 2012-2-5 07: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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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管不住非法添加........奢談開放後...
看到縣府官員到現場做飼料採樣就知道..........要畜主自己採樣
還很好心的提醒你........別"拿錯了"
市場人員自己在賣,如遇當天抽血
還會告訴客戶....晚一點再插進來拍賣
即便防檢局有心嚴查但被自家人這樣扯後腿
叫豬農如何放心讓政府開放
就因為那不到千分之一的人偷使用禁藥
所以為了公平正義...乾脆就開放?要用的人去登記?
到時候變成百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人都想用
消費者是盲目的,時間一久,誰管有沒有瘦肉精
反正真真假假,誰也無法確定
還是要從源頭做起
讓消費者自己選擇.........是推卸責任的做法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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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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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2-2-4 18:39 編輯
源頭管理:每頭上市肉豬屠宰過程中留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屠宰檢查人員留樣).鮮肉保存二週,冷凍肉一個月
市場抽驗
開放民眾舉報
肉品市場公告使用瘦肉精的畜主(未申報第一次查到,全省肉品市場公告三個月,二次六個月,三次一年.四次就永銘在榜...................)
分為主動申報及經查報驗出二種
貴哥你說百分之一,這數據還比較可信
千分之一是十點多戶...............你信嗎?
進口的包裝鮮肉一定要示含量.......................
進品肉類加工成加工肉品須標示原料肉含量.........................
就這樣可以增加..................點就業率
好玩喔.........................
發表於 2012-2-5 08: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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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不加瘦肉精,肉豬也不加藥,
使用酵素添加劑促進飼效,改善屠體,
整年的收入比不上人家加瘦肉精養半年,
只是不想用賣不加味的豬肉,危害在小也是危害
現在要開放!不是逼我跟著用嗎?
如果可以清楚分辨使用跟未使用,
也許對不使用的業者可能還有出路,
不然我想大概只剩下那些自營品牌的財團養豬才有辦法抗衡了!
用禁藥應該是遠遠超過百分之一...........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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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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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2-2-4 18:59 編輯
如果開放申請登記販售
要用要誠實申報,名列全臺家畜市場公告名單之列,您會誠實申報嗎?
如果未申報被查驗到,名列家畜市場的公告上.您會有感覺嗎?
發表於 2012-2-5 1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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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
沒養豬的,認為要開放,
養豬的,不想開放。
搬椅子,拿包魷魚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