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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7 19: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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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獎勵標準:
申報契作獎勵之農地,每期作每公頃核發契作獎勵金四萬五千元。
花蓮、台東地區每期作每公頃飼料玉米繳售數量應達三千公斤,其餘地區應達四千五百公斤;未達規定數量者,按實際繳售數量比率核發契作獎勵金。
那就是一公斤十元........沒達到產量的人還拿不到十元..................那放著領休耕還比較划得來
政府變聰明了..........農民做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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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7 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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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算一下
若是以一個月100頭的出豬量,一年1200頭的量來算
飼效三公斤,110公斤上市
330x1200=396000公斤x玉米比例0.6=237600公斤
237600/4500=52.8公頃
若算溫帶國家一年能種兩期玉米......還不能遇到颱風
52.8/2=29.4公頃
挖.......可怕的養豬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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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7 2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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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契作玉米是由政府提供幼苗嗎?
還是政府只負責收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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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1-27 2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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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有提供種子,但應該沒人要去做,如貴哥說的,不如放著領休耕。
一公頃4500公斤,一公畝450公斤,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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