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91|回復: 3 | 你的手機掉了或被偷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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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掉了手機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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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重要的流程 做錯流程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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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掉了手機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
>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 ~不是要觸霉頭,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 絕對絕對不要先去系統商停話 .........
>
> 第 1
>
>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 第 2
>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
>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 第 3
>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 第 4
>
>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 (法律規定的
> )
>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 ........(電信法第56條
> )
>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
>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
>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
>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 停話(業者在
> 12小時候才停話).
>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
>
>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
>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 並說若我們不繳
>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半個月又過了
>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
>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
> 只要找不到兇手....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 不繳的話會移送..自動扣你的薪水 ,
>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 還很好心的說
>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
> 六千元
> ).......
>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186&law_sn=766&sn_f=1067&is_histor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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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4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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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預付卡的人就不用怕了吧~"~
所以就用預付卡o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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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0-1-24 23: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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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預付卡金額打完就沒事
系統商還是把手雞超打的帳單寄給你
乖一點 去警局報遺失吧!
不要跟coco過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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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5 17: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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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預付卡不可能超打吧!?
不是金額用完就不能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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