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87|回復: 0 | 自治史上頭一遭�中和市代會 通過罷免主席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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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中和市民代表會昨召開罷免投票會議,以影響代表會形象及議事進行為由,通過罷免主席呂禮旺;內政部官員表示,過去有多個鄉鎮市代會醞釀罷免主席,最後都以協商解決紛爭,中和市代會這次是台灣地方自治史頭一遭。
台北縣政府民政局長楊義德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罷免案要有代表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算通過;中和市代表會共有卅一位代表,昨早上出席廿四位,投票結果十九人同意罷免、五人不同意,依規定通過罷免,將暫由副主席馬兆玲代理主席。
擁呂市代 揚言罷免市長
呂禮旺會後表示「我什麼都不講」,隨即話鋒一轉直指是中和市長邱垂益做的,「邱垂益一手遮天」;邱則說:「自己做過什麼事自己最清楚,不要一直推卸責任,要勇於反省、認錯、改進,代表都有自主,誰都影響不了。」
反對罷免主席的市代呂萬煜揚言,將以家族力量發動罷免市長,原訂上週六開始的連署因颱風延後,等救災告一段落將繼續推動;邱垂益說:「罷免要有理由,我做錯什麼?」
這項罷免案是由游象賢、游炎川、馬兆玲等十三位代表連署,在七月十四日提出,罷免的三項理由為喝醉酒砸毀副主席馬兆玲辦公室、議事槌丟傷民政課長;退回代表提案影響代表職權,嚴重影響議事進行及代表會形象;上月底臨時會審查擴大內需追加減預算案未通過,讓地方人士斡旋宣告破裂。
昨天的罷免會議警力戒備森嚴,民政局人員宣布開會後,呂萬煜一度質疑法律有疑慮及關係人應迴避,但無法阻止投開票作業。
楊義德表示,主席雖被罷免,但仍保有市代身分,當事人若對結果不服,因地制法沒有明文規定,可循一般行政救濟程序尋求救濟;至於主席職務,由市代會召集臨時大會議決是否補選,目前正值休會,依規定由副主席暫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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