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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自殺變凶宅 求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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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7 20:04: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中市補教界名人「湯尼陳」,2年前將透天厝出租,不料1名房客竟然在屋內自殺,湯尼陳於是訴請賠償,法官認定這間房子的確因為自殺貶值,因此判決房客父母親必須賠償湯尼陳279萬元的損失。
TONY陳這一棟市價超過千萬的透天厝,就位在台中市南屯8期重劃區內,2年前1名林姓房客在浴室燒炭自殺,導致豪宅變成凶宅,到現在不只賣不出去,門口還聽著出租的公告,鄰居證實很久沒看到這裡有房客了,就是因為如此,TONY陳向房客父母求償獲得勝訴,1審判決必須賠償279萬,房客父母親不能接受,但律師認為TONY陳依法可以強制執行判決結果。

對於判決法界多持不同見解,認為不合常理,律師建議房客父母在20天內可提起上訴,2審仍有機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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