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86|回復: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部分規定

[複製鏈接]
總帖子數排名︰98

升級   58.68%

發表於 2008-12-31 12:33: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7年12月22日(補登)
農金字第0975080456號

 修正「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部分規定,並溯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附修正「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部分規定

主任委員 陳武雄
 
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三、本貸款之類別如下:
(一)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
(二)提升養豬經營類。
(三)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
(四)畜牧污染防治類。
(五)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
(六)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紓困類。
前項第六款之貸款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本貸款各類對象如下:
(一)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之養牛(肉牛、乳牛)、養羊(肉羊、乳羊)、養鹿及養兔農民,另乳牛農需收乳證明。
(二)提升養豬經營類: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之養豬農民。
(三)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之養禽(含雞、鴨、鵝、火雞及鴕鳥)農民。
(四)前開各款申辦畜牧場登記中者:
1、所在地縣(市)政府核發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影本,其中設施種類欄中所載應為畜牧設施,且設施細目名稱欄中應載有擬申貸之主要畜牧設施。
2、已申請前述擬申貸主要畜牧設施之建築物使用或相關使用執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畜牧污染防治貸款:
1、畜牧場(戶):
(1)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
(2)為申辦畜牧場登記所須設置畜牧污染防治設施,且已取得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申請畜牧場登記之相關同意文件者。
2、禽畜糞堆肥場:
(1)取得農委會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之禽畜糞堆肥場。
(2)為申辦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所須設置堆肥醱酵及相關設備,且已取得所在地縣(市)政府核發申請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之相關同意文件之堆肥場經營主體。
(六)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
1、登記有案畜牧類(肉品)合作社場。
2、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者。
3、申辦屠宰場登記中者:取得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發之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者。
(七)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認定受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影響之家禽飼養、屠宰(加工)、運輸、販售及外銷業者。

十、本貸款之利率如下:
(一)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提升養豬經營類、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及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年息百分之二。但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為年息百分之一點七五。
(二)畜牧污染防治類:年息百分之一點五。
(三)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紓困類:年息百分之一點五。

十二、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二)提升養豬經營類: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四)畜牧污染防治類:
1、畜牧場(戶):每套污染防治設備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按借款人之信用狀況及實際設置或改善設備所需金額最高九成核貸。個別飼養戶最高貸款額度如下:
(1)養豬戶:每頭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2)養牛戶:每頭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3)養禽戶:每千隻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五千元。
(4)養羊戶:每頭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四千元。
(5)飼養馬、鹿、兔或其他家畜每頭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2、禽畜糞堆肥場:依實際設置或改善設備所需之經費給予九成核貸,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五)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六)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紓困類:
1、家禽飼養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2、家禽屠宰(加工)、運輸、販售及外銷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四千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

十三、本貸款辦理程序如下:
(一)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提升養豬經營類、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及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借款人應填妥貸款申請書並檢附畜牧場登記證書、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或屠宰場登記證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乳牛農另需有收乳證明。
(二)畜牧污染防治類:
1、畜牧場(戶):
(1)借款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各一式二份(貸款經辦機構及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各一份),於購置或改善污染防治設備前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a.貸款申請書(如附件一)。
b.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畜牧場污染防治設備計畫書(如附件二)。
c.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但尚未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者,應檢具直轄市或所在地縣(市)政府核發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影本,其中設施種類欄中所載應為畜牧設施,且設施細目名稱欄中應載有擬申貸之污染防治設備;以及已申請前述擬申貸污染防治設備之建築物使用或相關使用執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2)貸款經辦機構書面初審同意後,函送畜牧場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各縣(市)政府辦理協助審查。
(3)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應執行協助審查前項貸款案,並得會同鄉鎮市(區)公所到現場勘查設備設置地點及飼養頭數,經協助審查建議通過或修正通過後,由該府函復貸款經辦機構,並副知農委會。
(4)貸款經辦機構接獲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建議通過或修正通過函,應依其徵、授信有關規定辦妥審查及核貸相關事宜後,並於五日內通知借款人辦理撥貸手續。
2、禽畜糞堆肥場
(1)借款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各一式二份(貸款經辦機構及農委會各一份),於購置或改善污染防治設備前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a.貸款申請書(如附件一)。
b.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堆肥場設備計畫書(如附件三)影本。
c.農委會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影本,但尚未取得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者,應檢具所在地縣(市)政府核發之土地核准作堆肥場使用文件及堆肥場房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借款人申請週轉金貸款者,則應檢具貸款申請書(如附件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影本各一式二份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經辦機構書面初審同意後,函送農委會辦理協助審查。經協助審查建議通過或修正通過後,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復貸款經辦機構。
(3)貸款經辦機構接獲農委會通過或修正通過函,應依其徵、授信有關規定辦妥審查及核貸相關事宜後,並於五日內通知借款人辦理撥貸手續。
於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前,已購置畜牧污染防治全新設備,於購買事實或輸入許可證、海關進口證明書核發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貸款申請者,不受前項有關申請期限之限制。
(三)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紓困類:借款人應填妥貸款申請書,並檢附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所出具受家禽流行性感冒案例影響家禽飼養、屠宰(加工)、運輸、販售及外銷業者認定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附件一: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申請書(畜牧污染防治類專用)
http://www.boaf.gov.tw/site/boaf ... nt/612517312971.doc

附件二:畜牧場污染防治設備計畫書
http://www.boaf.gov.tw/site/boaf ... nt/612517321671.doc

附件三:堆肥場設備計畫書
http://www.boaf.gov.tw/site/boaf ... nt/612517325571.doc

附:http://www.boaf.gov.tw/boafwww/? ... 0572&ctNode=240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總帖子數排名︰18

升級   100%

發表於 2009-1-15 17:26:29 | 顯示全部樓層

專案農貸之利率調整對照表

鏈結網址:  http://www.coa.gov.tw/files/news/coa_diamond_20090115142056/1.doc


為減輕農漁民負擔,農委會調降專案農貸利率2碼並擴大貸款規模
文號:5435         98年01月15日
  為落實政府照顧農 漁 民的政策, 農委會 1 月 15 日宣布調降專案農貸利率 2 碼 ,並將專案農貸 98 年貸款規模由 350 億元提高為 500 億元,另採取多項調整措施, 減輕農漁民負擔 。

  農委會表示 ,本次專案農貸調整措施重點包括:

一、 98 年專案農貸額度 由 350 億元提高 為 500 億元。

二、 專案農貸現行利率主要為年息 2% ,調降 2 碼。(利率調整對照表如附件一)

三、對貸款經辦機構之利息差額補貼基準,調降 1 碼。 ( 利息差額補貼基準 調整對照表如附件二)

四、 協助農漁民家計生活消費支出之「農家綜合貸款」, 利率由年息 2% 調降為 1.5% ,最高貸款額度由現行 25 萬元提高為 30 萬元 。

五、協助農漁民清償較高利率舊貸之「改善財務貸款」,利率由年息 3.5% 調降為 3% , 既有貸款剩餘年限 2 倍未滿 5 年者,還款期限由現行 5 年延長為 7 年,。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調降專案農貸利率 2 碼,可減輕 20 萬農漁民利息負擔 5.8 億元。 98 年貸款額度由 350 億元提高為 500 億元,可充分支應農業經營、週轉及紓困所需,並可供 16 萬名農漁民運用消費性貸款 155 億元,支應家計週轉,利息由年息 2% 調降為 1.5% ,可減輕利息負擔 8 千萬;另可供 8 千名農漁民運用借新還舊貸款 30 億元,減輕利息負擔 1.1 億元。總計農委會本次專案農貸調整方案可協助約近 37 萬名農漁民紓困及降息,減少農漁民利息支出約 7 億 7 千萬元。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 台灣群英養豬網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