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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資訊--「境外保單一律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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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11 20:52: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為了防堵海外巨額保單避稅,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

必須課徵遺產稅,且追溯既往,目前尚未確定的案件,都一起適用。

如果是國外保險公司在我國有分公司、子公司所發的保單,都是經金管會核准,

自然和我國保險公司的保單一樣,適用免稅,但是海外保單就不能免稅。

因為「免稅只及於境內,不及於境外」

一些解釋令,如果沒有寫自發布起生效,就是指往前回溯,

因為這張解釋令沒有寫生效日,所以是指目前尚未核定案件通通適用,

也就是近五年內買海外保單,死亡,且尚未核定遺產稅者,要把海外保險給付納進遺產中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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