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券�拍板! 不排富、以人為單位 每人3600元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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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6 08: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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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沒領嗎? 消費券 明起上郵局補領自由時報 / 2009/02/06
201萬人未領取 記得帶身分證印章〔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兩千一百多萬人已領取消費券,調查發現約半數民眾已消費使用,市場規模約達三百億元。剩下兩百零一萬人還未領取,明天下午一點半 起可到戶籍地指定郵局補領。很有「發錢」經驗的郵局人員,估算一點八分鐘就可完成一份三千六百元消費券的發放。
郵局完成分裝 務請當場清點清楚「很有信心啦!」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胡雪雲昨天表示,一千兩百零三處郵局,這兩天已將消費券以點鈔機事先分裝好,避免黏鈔問題;民眾領取時,再當場清點一次,才裝入福袋發出,並特別要求蓋章確認。
內政部寄發的消費券通知單上,都註明了補發的指定郵局,還未領取的民眾,應持通知書、身分證及印章,在明天(七日)下午一點半到五點半、後天(八日)上午八點半至下午五點半到郵局申辦,下週一(九日)起至四月三十日,也可在上班時間至郵局領取。
中華郵政統計,第一階段已發出九十一%、兩千一百一十七萬多人的消費券,第二階段補發僅剩兩百零一萬人、約七十二億元,其中僅七處郵局份量較多、各超過六千人,大多集中在大台北都會區。
明、後天各郵局至少派出一組四人發放消費券,一位主管督導,一人引導民眾,一人查核證件,一人點券發放。下週一起則會有專門或兼辦窗口,專責補發消費券。內政部已決定支付一筆卅三元的手續費,若全部補發完畢,中華郵政將可獲得約七千萬元的收入。
一月十八日第一階段消費券發放出現短差,內政部長廖了以說要認賠,第二階段補發若也有失誤,胡雪雲說,郵局內部有疏失賠補制度,疏失人員將負擔不到五%的賠償,較原本規定的二到三成為少,盼能警惕避免。
農曆年消費多 26%民眾已花光光TNS模範市場研究顧問公司發現,過完農曆年後,在二月二、三日的調查,已有五十六%的領券民眾使用消費券,其中廿六%已用得精光;僅廿一%的民眾還沒開始花。一月廿日調查時,有廿三%的民眾使用消費券、五十五%還沒用。
TNS研究部副總監龐睿智表示,國人向來有新年添購新物、辦年貨的習慣,導致消費券使用率在年後迅速飆升,推算消費券發放近三週以來,起碼已有兩百七十億到三百億元注入國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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