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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瘦肉精 業界砲轟:喪權辱國 拿國民健康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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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0:20:57 | 顯示全部樓層
唉...台灣真的沒有希望了:102
改天接到拜票電話
說句〝更營養老雞排〞就可以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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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1:04:34 | 顯示全部樓層
發動全民拒買美國豬肉.把它的通路通通公怖.讓全民拒買.不信有生意人會再進美國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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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6:34:13 | 顯示全部樓層
:019 咦...看完這些新聞真讓我...心悸、四肢肌肉顫抖、頭暈、乏力、心跳過速、甲狀腺亢進: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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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7:32:4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2 huangmj543 的帖子

贊同....大大的看法.....請所有的記者專注在這條新聞上....把美國豬肉的通路都公佈出來....讓大家吃的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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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7:57:25 | 顯示全部樓層
ㄚ我寫信去行政院長ㄟ
他有五個人處理他的信  應該很快吧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99&mp=1
院長你好
從去年七月農委會公告瘦肉精危禁藥 ,衛生署今年七月才開始檢驗 ,在農民各方的抗議下, 檢驗出美國豬肉一直違法進口. 但是沒到兩個禮拜時間, 衛生署多方解套 ,立即開放瘦肉精的使用, 實嚴重失職 '貪瀆' 對不起國內養豬戶.
首先瘦肉精是額外添加的物品就像是殺蟲劑一樣,沒噴蚊子可能很多,但是噴了也不一定殺的光,只有知道噴了不只蚊子會死,連帶的都會死.今天吃了瘦肉精,豬肉口感會變差,豬肉不油了吃起來乾澀,相信民眾採購豬肉的意願減低,豬肉供應又要劇烈調整.再者,瘦肉精不吃豬隻ㄧ樣可以正常成長,但是瘦肉精吃了後,農民將會減少對豬隻的改良,台灣本來優良的種豬將會快速退步,台灣種豬是少數有體型好肉質好吃生長快速的特色,就畜產業來說簡直是開倒車.
對美國來說,她們並不是每隻豬都有吃瘦肉精,還是有分有吃的跟沒吃的,在販售上她們都需要標示,換句話來說如果美國要銷售到台灣還是可以提供不含瘦肉精的豬肉,今天不肖廠商已便宜的含瘦肉精豬肉來打擊國產的豬肉,還沒有提供正確的標示.今天台灣豬隻價格決定於肉品市場的拍賣,體型佳者價高,所以才會有敗類偷食用禁藥瘦肉精,若開放了,當然全部農民都會採用,這種服用毒品的行為未何要開放.
衛生署先在禁藥公佈後未對全國肉品進行監控,還在美國豬肉被查禁後說出含量少吃了不死人的話語,更過分的在各大報刊登健康吃豬肉的專題廣告,裡面各各專家就是沒有一個人看過豬走路的,然後還強行提出修正案要跟改禁藥的規定.這對於平日投資豬種改良的豬農實氣憤不平.
對於衛生署所說的訂定殘留標準,可笑至極.首先豬農在餵食瘦肉精等添加物通常以噸計算,每個豬場量不一樣,可能要餵食一個禮拜才會吃完.換句話說 ,就是不能控制豬隻在出售是不是有高量的殘留.那不是每次賣豬還要先去抽血,然後驗出高量又在打擊消費者的信心,為何不直接完全禁止,就免除了還要注意含量的問題.
請院長三思,別讓養豬業退不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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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09:20:28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不用加的東西

政府卻在定規範

真是搞不懂 !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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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10:00:45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老是說不是中國的一省卻慢慢成為美國的一州...老美的大腿肯定要抱的呀!這個政府已經麻木不仁...養豬農民抗議不過幾千人能怎樣?紅衫軍幾十萬都沒在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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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11:36: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夠白目的  
剛剛聽中國的廣播公司  新聞專題
請到台灣的  衛生食品管理處副處長謝抹抹
在推廣瘦肉精的正當性
訂出殘留標準才能常態檢驗......

衛生署還是支持有機食品.......

一堆屁話ㄟ   
養豬協會動作再不快點  生米煮成熟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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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11:38:01 | 顯示全部樓層
記者: 黃天如、朱立群�台北報導
瘦肉精真的解禁了!衛生署昨天表示,將修正瘦肉精殘留標準,原本一律不得檢出之瘦肉精成分Ractopamine(俗稱培林)及Clenbuterol將重訂安全且合理殘留量。農委會也表示,「瘦肉精」不再列禁藥,且「所有動物」都可使用。

對於瘦肉精開放政策急轉彎,衛生署與農委會官員都聲稱,「沒有感受到壓力」。

不再列禁藥 預告合法殘留量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鄭慧文表示,為解決國內、外肉品相繼檢出瘦肉精的爭議,連續幾周衛生署與農委會不斷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跨部會會議,上周五會議中,終於達成解除瘦肉精為禁藥並重訂殘留標準的共識。昨日先提出上述預告。

衛生署昨天表示,我國將允許豬、牛肉品培林殘留含量分別是肌肉、脂肪部分一○ppb、肝臟四○ppb、腎臟九○ppb,其他豬、牛可食用部位不得檢出。

實驗證明代謝速度較慢之瘦肉精另一成分Clenbuterol則允許牛與馬之肌肉、脂肪殘留○.二ppb;牛、馬肝臟及腎臟殘留○.六ppb,牛乳○.○五ppb,豬肉無論進口、國產均不得檢出。

鄭慧文強調,上述殘留量標準主要比照全世界允許瘦肉精殘留之廿四個國家中,標準最嚴格的日本所訂。日本允許豬、牛的肌肉、脂肪、肝、腎以外可食部位瘦肉精殘留量四○ppb,就此部份,我國標準訂比日本嚴。

開放用藥標準 否認美方施壓

外界質疑我國是受到美國的壓力才「犧牲國人健康」,宣布解除瘦肉精為禁藥。鄭慧文說,於訂定合理且安全的動物用藥標準,原本就是我方該做的事。衛生署的開放標準絕對顧及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若各界對上述開放殘留量草案有疑義,歡迎於八月廿一日前向該署提出。

農委會防檢局長宋華聰表示,解禁是「依據」衛生署建議「瘦肉精吃了沒問題」,防檢局才擬解禁瘦肉精。去年十月因衛生署沒有表達意見,防檢局當時才公告瘦肉精列為禁藥;既然衛生署現在說瘦肉精吃下肚「沒有問題」,防檢局也沒有必要列為禁藥。

宋華聰說,食品衛生是衛生署權責,防檢局「不能質疑衛生署的專業判斷」。他否認美國方面有壓力,「沒有人向防檢局施壓」。

這更妙....: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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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15 12:02: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蘭花可以帶介質直銷美國,所以瘦肉精豬肉可以打破台灣以往的禁令叩關台灣。或是其中有其他的貿易交換條件,台灣總是被犧牲的一個,WTO就是前車之鑑。新法要上路之前應該先配合好相關規則,立法院要通過法案都要挑燈夜戰三讀過關,食品藥物區區一個月就給他過關,動機可議,應該先考量台灣購買豬肉的消費型態,怎樣區分2種不同的生產肉品,讓消費者至少可以去選擇他食用的肉品,只管應付商人跟他國,後面的影響就丟給民眾自己承受,實在不妥。記得之前美國進口標榜是自然豬,那怎後來又被驗出有禁藥呢?自打嘴巴還是合法掩護非法?那這樣培林的安全性是不是大藥商利用關係背書,說他對人體沒有傷害,有時候霧裡看花,專家的話未必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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