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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信菖牧場

停車、違規都比照汽車 重型機車 年底可上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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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24 12:22: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0 清輝 的帖子

請容許我問一下.......這是啥:09 :09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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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24 17:50:41 | 顯示全部樓層
重型機車的駐車架



看懂了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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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5-7 10:20:58 | 顯示全部樓層
酒後抽菸騎車 罰單來兩張
聯合報
2007.05.07 04:12 am
屏東市民李澄男酒後騎機車撞上電線桿受傷,被員警當場開了一張四萬多元的酒駕罰單,事後他接受警方調查時,說了一句「邊抽菸邊騎車」,又被警方依危險駕駛再開一張一萬五千元的罰單;上月法院還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四月徒刑,緩刑四年。 卅九歲的李澄男不平地的說,這簡直是「一罪多罰」,沒有道理,他已向法院聲明異議。做鐵工的李澄男說,去年十一月七日,他在友人住處喝米酒煮的青蛙湯,凌晨騎機車回家,途經長治鄉永興路撞上電線桿,右腳骨折,送醫治療,警方檢測他體內酒精濃度,發現超過標準,當場開一張酒駕罰單,要罰四萬九千五百元。 警方在他出院後傳他到案,問他「車禍前在做什麼」?他一時想不起來,隨口說:「可能抽菸吧!」員警認為他危險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再罰他一萬五千元。 警方除了兩度開單告發李澄男,在偵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全案函送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偵結起訴。李澄男說,繳了張兩罰單,事情還沒有結束,上月屏東地院還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四個月,緩刑四年,雖是緩刑,但仍讓他很不服氣。 屏東警分局車禍處理小組說,製作完李澄男的筆錄後,送到縣警局交通隊,交通事故審核小組認為邊抽菸邊騎車會影響行車安全,才會開第二張罰單。 李澄男說,他酒駕被罰是「罪有應得」,他並無異議,但警察以他邊抽菸邊騎車,開他危險駕駛的罰單,他認為毫無道理。 屏東縣交通隊副隊長徐永隆說,駕駛人在道路上有邊開車邊講手機、行駛中吐檳榔汁等危險駕車行為,均要受重罰,但如未肇事,警方通常不會主動告發,這張罰單開得有點奇怪,他將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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