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已經太老了(too old to drive fast),這次在美國開車大概也有2800公里,
大致上都蠻守交通規則的,速限55英哩(88公里)我就開到60英哩(96公里),速限
65英哩(104公里)我就開到70英哩(112公里),速限70英哩(112公里)我就開到75
英哩(120公里),因為全家人都坐在車上勒,不然就是學生助理在車上,年紀越大就
顧慮得越多。
只有兩三次吧!因為前後左右的中卡車與大貨車太密集了,想說脫離這種危險的車陣
,加速到約85英哩(136公里)時速脫離車陣,但是路面鋪得不錯,車子性能也還可以
(Dodge Grand Caravan & Pontiac Grand Prix),所以一點衝刺的感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