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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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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ts 發表於 2012-5-29 13:58
台灣養豬
是財團 飼料場 豬農 跟政府 跟冷凍商肉販再瓜分這個市場利潤
商業經營本來就是有起伏 你可能大小賺也可能大小賠
如果你要安穩的小賺
那去吃頭路 不是更穩 管他公司賺與賠都不關你事
反正時間到就是領薪
沒看過 哪個行業怕他人競爭 要控制成薄利狀態
我有看過大公司集團類似的操作策略
但養豬個體戶要像集團這樣少數決策者操作
還沒玩成功 應該就先瓦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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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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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貴哥 於 2012-5-29 23:13 編輯
很多人,不是不想辦,也不是故意不辦
是因為辦不了
像我的情形,前年要辦登記過戶,順便要變更登記飼養量
現在的規模是口蹄疫以前就有的規模
但登記飼養量卻是三十年前,有牧場登記時,所登記的量
請代書來,補辦登記建照,結果新建築補辦沒問題
所謂的新建築也都是一二十幾年前的建物了
逾期申請要罰一些錢
舊建築....以前是合法登記,有建照....卻有問題
因為以前都是手繪地圖...測量也沒現在精準
現在都是用Google map空照圖套繪
所以很矛盾....已經有建照的舊建築過不了....新的卻可以
真的,很多事情沒遇到,先別說自己多守法
以前合法的東西.....不見的現在就合法....苦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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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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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哥 發表於 2012-5-29 23:08
很多人,不是不想辦,也不是故意不辦
是因為辦不了
補充一下...
還有以前的官僚文化.......
你送案......你不去催.....放一整年還是在那....
有的還要提前來講.....不然就是要靠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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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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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621331 發表於 2012-5-29 19:09
超養的原因很多
1.政府之前的不重視牧場登記,造成農民亦不重視,出了問題政府都沒錯全是農民的錯,說的過去嗎 ...
你講的都很有道理.....
不過有些超養戶就是皮皮的.......
明明可以重辦....只是要花錢........
但它們就是不辦
因為政府要查....頂多就罰錢......總不能叫我關場吧.....
一年罰才多少錢.......遠比更變登記省的多.......
所以就皮皮的繼續超養了.......
就跟瘦肉精之前為什麼大有人加......
因為賺得遠比罰得多.....也沒有檔豬阿..
就算擋豬....還是可以換名子出豬...
台灣人的陋習.....
重點還是是政府公權力不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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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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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合法的牧場,畜舍都已經蓋到所有土地臨界點
奉勸大家,如果有摳摳先把豬舍邊的土地買下來
別依恃自己沒超出飼養頭數,而不在意
政策是會改變的
哪天政府要求豬舍建築要有一定的空地比
這聲就哭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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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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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查是一定要查,但要給緩衝期,畢竟這是歷史共業
緩衝期過後農民可以選擇變更或不變更,變更的就ok,不變更的就罰錢,
但對於那些無法變更及無法辦理的農民,政府要幫農民想辦法,
不可以說緩衝期過了,你辦不出來我就是要罰,這是沒有人可以接受的,
就算他選擇罰錢,我們也不能指責人家,畢竟他有選擇被罰的自由
要不你就依法沒有牧場登記就拆,但就算要拆也要照法規來,照順序來
就如同你家頂樓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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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23: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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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621331 發表於 2012-5-29 23:46
我的想法是:查是一定要查,但要給緩衝期,畢竟這是歷史共業
緩衝期過後農民可以選擇變更或不變更,變更的就ok, ...
那我問一個問題......
那如果登記1000養2萬.....
緩衝期過後....
他就是不更變...
要罰就是來罰......
還要給他養到5萬......
那政府的作法該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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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0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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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6621331 於 2012-5-30 00:05 編輯
依法可以拆,但要看你敢不敢拆
但我相信他如果可以養20000,沒理由他可以合法而不做,
不做,一定有他的難處
那政府是不是有幫他解決
如果沒有那就是政府的錯而不是他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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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0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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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ogts 於 2012-5-30 10:09 編輯
養豬大部分就是吸收失業人口用的
給他小賺就是很好的保障
說 要安穩的小賺不如去吃頭路
他就是找不到工作才來養豬嬤
薄利時代也有養豬的賺大錢
把薄利變成暴利
不就是大家說的超有競爭力
也就是開放競爭 追求的東西
看來爆量政府不要管
比較符合大家的期望
好吧 政府不要再秋後算帳了
爆量是正常的
查超養 擾民
讓豬農互相廝殺 才能培養出競爭力
殺到血流成河
政府 跟肉商 跟飼料場 跟冷凍廠
坐收魚翁之利也是傳統
我現在是改挺不查超養的一邊了
別找我吵了 哈
總量管制 並不是只能靠養殖量
還有拍賣數量的調配這一關可管
養的夠多 不要進拍賣場
直接自己殺自己賣
這也是品牌肉的做法
查超養 對不進拍賣場的爆量
是牛頭不對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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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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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ts 發表於 2012-5-30 09:37
養豬大部分就是吸收失業人口用的
給他小賺就是很好的保障
我也改投不查抄養一邊......
最好政府甚麼都不要管......不要查..........
林北明天就把1萬頭登記改為1000
反正登記1000養2萬....登記3000養3萬大有人在...
那些大飼料廠...大養豬場....
也都改登記5000養5萬.......登記1萬養10萬.....
敢的人拿去吃....
大財團......有錢人就是要跟你惡性競爭......
40的豬價有誰能撐三年.....
誰有實力誰就養下去...........
反正自由市場嗎!!!!
大家都能養豬阿...
鴻海也可...台朔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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