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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標準 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未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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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1 23:02: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na//SIG=10o749hhp/*http://www.cna.com.tw/][/url] 更新日期:2008/07/01 18:43
[size=122%](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一日專電)衛生署去年夏天一度欲在國內採用而引起軒然大波的瘦肉精培林殘留容許量標準,今天在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大會未通過。這項爭議重大案件的立法最後程序被延後一年。

 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由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組成,負責制定國際食品標準,本週在日內瓦舉行第三十一屆大會。

 今天上午,美國、澳洲、紐西蘭、巴西、阿根廷等國贊成通過去年由CAC 下「食品中殘留獸醫藥物法典委員會(CCRVDF)」去年九月通過的草案標準,使其正式成為食品法典條文;歐洲聯盟、中國、瑞士、挪威等國則對培林對人體的影響仍有疑慮,要求退回更先前的階段重審。

 由於雙方歧見過大,主席建議採折衷措施,將本案繼續保留在大會的程序,即所謂「第八階段」,請各國在明年五月「食品中殘留獸醫藥物法典委員會」下次集會前再提意見和科學證據,供明年此時的下次大會決定。各方接受他的建議。

  目前的草案標準是由FAO和WTO的「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在二零零四年就提出,即牛、豬肉品中的培林殘留容許量(MRLs),皆為每公斤肌肉含十微克(一微克為百萬分之一克),肝臟四十微克,腎臟九十微克,脂肪十微克。

  衛生署在去年八月十四日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草案,原本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將改為依照上述標準,預定去年八月二十二日正式施行。但因面臨養豬業者及社會各界極大的壓力,後未施行。

  去年九月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布雷肯里奇舉行「食品中殘留獸醫藥物法典委員會」會議,歐盟、挪威、瑞士即表示保留意見。中國代表今天則指出,該場會議,中國農業部人員因未及時獲得簽證,錯失表達意見機會。

  中國表示,目前對於培林的安全評估,主要來自美國等少數國家的研究,尚未完全證實在國人食用動物內臟較多且動物養殖方式較多樣的中國不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堅決反對通過草案。

  歐盟更指出,中國和歐盟分別是世界最大和第二大的豬肉生產和消費經濟體,瘦肉精標準不能在這二者的反對下通過。

  贊成通過的國家如美國則一再強調,目前的草案標準是建立在科學證據之上的,反對者多年以來也未能提出反證,指對人體有害。

  挪威以更根本的理念指出,獸醫用藥只能用在「必要」時,即預防及治療疾病和救傷,不應用來增加產量。

  培林案是自昨天下午以來,三十多件送食品法典委員會大會準備通過第八階段完成立法的三十多件食品標準案中爭議最大、發言國家最多、耗時最久的案件之一。9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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