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50|回復: 5 | 禁止含瘦肉精豬肉進口,違反WTO規定?(月旦E週報NO:209)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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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屬於腎上腺乙型接受體作用劑(β-agonist),是一種類交感神經興奮劑,因為具有促進蛋白質合成的功能,若加在飼料中供動物食用,可使動物多長精肉、少長脂肪以增加賣相與利潤,因此俗稱之為瘦肉精,惟若有過量瘦肉精囤積於豬隻內臟,人體食用後,可能會對健康造成不利影響,因此被行政院農委會列為禁用藥物。惟日前衛生署與農委會協商後,擬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規定,開放瘦肉精之使用,並訂出殘留標準:豬、牛肌肉、脂肪殘留容許量為10ppb、肝臟為40ppb、腎臟則為90ppb,消息傳出引起國內廣大反彈;後又傳出行政院可能採取國內豬肉禁用、進口豬肉准用之「一國兩制」,更引起輿論質疑。
根據衛生署表示,目前全世界有二十四個國家准許使用瘦肉精,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日本、南韓、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等,其中美國容許量為50ppb,日本為10ppb,我國擬採取的標準,與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所擬草案規定之標準一致,應無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之疑慮,並指出若我國禁止進口WTO會員國含瘦肉精之豬肉,可能會有違反WTO規定之虞。外界則質疑衛生署係礙於美方壓力,故放寬美國含有瘦肉精豬肉進口標準,使美國豬肉得以低價大量進口。
WTO的設立宗旨在於促進自由貿易與市場開放,然而市場開放並非無限上綱,國際貿易發展與內國環境、衛生、健康保護之間如何調和,相當值得討論。針對此種衝突之權衡,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第二十條設有一般例外規定,為了維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國際貿易自由某程度上應該退讓。依照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第三條規定,原則上WTO會員國應根據現有國際標準訂立檢驗防疫措施,但若具有科學上的正當理由支持,則可訂立高於相關國際標準之保護水準,可見國際貿易與食品安全的平衡點,即在於國際標準與科學證據。
瘦肉精之可容許含量,目前尚無一致性國際標準,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所研擬之草案目前尚有爭議,美國仍在爭取放寬標準,歐盟則認為標準應更嚴格。倘最後該草案順利通過,則我國當然可採取與國際相同之標準,但此並不代表我國沒有採取更嚴格標準之空間,只要有科學證據支持,則即使我國全面禁止含瘦肉精之豬肉進口,仍然沒有違反WTO相關規範的問題,認為全面禁止將違反WTO規範的說法,其實並不正確。衛生署在瘦肉精解禁一事,似應回歸食品安全觀點,更審慎處理此一重大爭議。
資料來源:月旦E週報NO:209
來源網址:
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209.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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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26 1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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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搬WTO護瘦肉精 陳武雄:笑話
【聯合報╱記者何明國、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7.08.18 03:06 am
瘦肉精解禁引發爭議,行政院高層昨天邀集相關首長會商因應對策,決定抬出世貿組織(WTO)來面對抗議豬農,聲稱是迫於貿易協定必須開放使用瘦肉精,讓豬肉進口。不過行政院並未說明基於WTO哪項規定必須開放使用瘦肉精。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昨天中午與相關首長,就開放瘦肉精決策的論述與後續因應對策交換意見。衛生署長侯勝茂並向行政院長張俊雄說明衛生署與農委會的後續作法。
新聞局長謝志偉轉述邱義仁的說法指出,台灣是個淺碟經濟,本身的資源不足,加入WTO後,基於貿易的考量,不可能長久都把「瘦肉精」列為禁藥,禁止使用瘦肉精豬肉進口;如果台灣禁止會員國的豬肉進口,是會被告的。
謝志偉指出,台灣豬農如果擔心受影響,可採自律行動,這樣價錢賣得高也可賣得好,還可以和使用瘦肉精的進口豬肉作競爭,而不是擔心政府對瘦肉精的開放。他重申政府並非在美方壓力下開放。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據傳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召集相關單位,決定抬出世貿組織(WTO)來面對抗議豬農,聲稱是迫於貿易協定必須開放使用瘦肉精,農委會不願意證實這項說法。當初全程參與我國入關談判的前農委會副主委陳武雄則批評,這種說法「根本是笑話」。
陳武雄說,各國基於保障人民的安全,有權訂定自己的食品衛生標準,除非政府對進口貨與國產貨設定不同的安全標準,才會違反WTO的規定。
陳武雄表示,WTO規章第二條規定的「國民待遇」原則,是說各會員國政府對國產品與進口品必須一視同仁。如果我國政府不允許含有受體素的美國豬肉進口,卻允許國內豬農使用受體素,就違反了WTO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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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26 1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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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批台灣檢驗大閘蟹過苛 政院:是中國太鬆散
更新日期:2007/09/26 14:29 記者:呂欣憓
大陸的大閘蟹因為無法通過台灣方面的檢測,今年遲遲無法進口到台灣來,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李維一26日表示,台灣方面對於大閘蟹的檢驗標準過於嚴苛,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長謝志偉表示,是中國自己的檢驗標準太鬆散,才會覺得台灣太嚴苛,為了中國自己好,他們應該好好全面檢驗自己的產品。
秋天正是大閘蟹肥美的季節,但因為無法通過台灣方面的檢驗,今年台灣的老饕完全吃不到來自中國進口的大閘蟹,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26日批評,台灣要求中國的大閘蟹內任何藥物殘留都要低於儀器的檢測線,這個要求過於苛刻,李維一更說台灣有個別的團體和人員抹黑中國商品,是出於政治目的。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回應指出,是中國自己檢驗的標準過於鬆散,不是台灣的標準過於嚴苛,謝志偉說:『他們對自己的產品太過於鬆弛,所以他不能怪外面的產品,這其實目前已經不是台灣單一的問題,這個全世界目前都已經針對中國的黑心產品,做一個,不是嚴苛的,而是做一個正常的檢驗,因為他自己太鬆,所以他的感覺是太嚴苛。』謝志偉認為,為了中國自己好,他們應該全面性地檢驗自己的商品。
謝志偉強調,我們沒有任何幸災樂禍的感覺,政府把中國人民和中國政權分開來,如果中國人民因為黑心產品而在經濟上受到傷害,也不是台灣所樂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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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26 23: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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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的帖子
哪現在又是什麼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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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7-9-27 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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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的帖子
其實也沒啥 只是要說到法律解讀 月旦法學算翹首了...
只是想到我們的政府哈拉一對有的沒的理由
降低自己國家標準 忽略國民健康之虞
只是為開放而開放 仍然努力對社會大眾洗腦
真令人不齒:100
[ 本帖最後由 團長 於 2007-9-27 00:2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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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27 0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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