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67|回復: 0 | 舒酸定宣稱療效 立委批20070319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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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知名進口牙膏「舒酸定」產品上的中文標示與警語不明,購自美國超市的舒酸定都註明不得連續使用四周,不得吞食牙膏,以免吞入含氟物質,舒酸定在民國94年6月就已經註銷台灣藥用牙膏的登記,不是藥品,卻依舊在電視上播出由牙醫推薦的廣告,影響消費者使用的安全問題。
行政院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說,依據消保法與商品標示法,進口商品的中文標示,不能比原產地的外文標示簡略,如有警語標示也必須比照,依據立委提供舒酸定的包裝顯示,確實有違反消保法與商品標示法的精神,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江連福表示,他搜集發現市面上共有6種牙膏宣稱有療效,但是只有兩家在衛生署有登記,其他包括舒酸定與健齒藥用牙膏(Jen-Zu)、康齡藥性牙膏(Carry Den-tal)、司衛妥藥性牙膏(Sweet Dental)共4種品牌的牙膏,都沒有衛生署的核准登記。
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表示,舒酸定原先含有氯化鍶的成分,可治療敏感性牙齒,雖然量少,但仍屬於放射性物質,必須經過衛生署核准,後來舒酸定的廠商已經將這種成分拿掉,變成只是一般的牙膏商品,不是有醫療效果的藥用牙膏,所以不必經過衛生署核准。
他說,牙膏含氟最好不要吞食,但微量不會對人體有違害,舒酸定在91年之前宣稱可治療牙周病,但是91年之後已改為預防牙周病。
廖繼洲表示,牙膏沒有療效,就不能標明為藥用,無療效的牙膏就不歸衛生署主管,是一般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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