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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瘦肉精罰款 全國最重...不只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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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5 07:10: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jtf168 於 2012-5-6 08:24 編輯

雲林瘦肉精罰款 全國最重 查獲首次使用受體素就罰15萬 是外縣市3倍 養豬協會理事長康富戶認為還不夠 應再附帶刑責

轉貼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地方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1/112012050500315.html

2012-05-05 01:26  中國時報【周麗蘭/雲林報導】


雲林縣養豬協會三月間建議縣府抓到瘦肉精,比現有標準重罰兩倍,縣府農業處迅速呼應,本月起查獲首次使用受體素就罰十五萬元,高達他縣市的三倍,也是全國最重。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康富戶認為還不夠,最好再附帶刑事責任。

     
雲林縣與屏東縣並列全台養豬第一大縣,台灣若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將重創雲林養豬戶,今年三月雲林縣養豬協會為自清,主動要求縣府提高罰則兩倍。

     
農業處呼應此一訴求,一日起公告修正「雲林縣政府處理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二點,違法使用受體素加重處分,第一次違法使用者罰十五萬元(原七萬五千元),第二次罰八十三萬元(原五十萬元),第三次一百廿五萬元(已達上限)。處長呂政璋表示,其他縣市第一次抓到罰三萬到十五萬元,去年六月雲林縣就已提高七萬五千元起跳,本月再加倍。

     
農業處強調,自三月十五日以來抽驗一千五十二隻豬都未檢出瘦肉精。呂政璋說,這是鼓勵養豬農戶自清與自律,去年六月提高罰則至七萬五千元後,再也未查到瘦肉精豬,顯見重罰有用。

     
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康富戶表示,沒有聽說養豬戶反對重罰,抓到附帶刑事責任更好,這樣才能讓養豬戶下定決心,也讓消費者有信心,養豬業才有將來,讓雲林豬肉更有健康安全的市場區隔,重罰是值得的。

     
康富戶表示,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市的養豬協會都有共識重懲使用瘦肉精,但據了解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並不同步,「我們走我們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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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5 20:37:53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是要這樣.
重罰.罰到它覺得沒利潤.
就不做了..

酒駕應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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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5 20:46:22 | 顯示全部樓層
是在辦家家酒喔..好像不痛不養喔
要就重一點..狠一點
這樣是要拖到啥咪時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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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5 22:24:19 | 顯示全部樓層
太小看這些巴藥養豬戶的財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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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6 07:24:2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堆人都不知道賺多少了,現在轉頭就說罰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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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5-6 08:20: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tf168 於 2012-5-6 08:24 編輯

雲林使用瘦肉精 最高將裁罰125萬元

轉貼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即時新聞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071786.shtml

【聯合報╱記者陳信利/即時報導】2012.05.04 10:40 pm】


雲林縣政府為展現杜絕瘦肉精決心,讓消費者安心食用雲林優質肉品,修正動物用藥裁罰標準,本月起對違法使用瘦肉精業者加重處分,最高將裁罰125萬元,截罰金額全台最高,以期收嚇阻成效。


縣府農業處長呂政璋今天表示,依農委會現行動物用藥品管理辦法規定,首次違法使用瘦肉精的養殖業者裁罰3至15萬元,第2次裁罰25萬至125萬元,各縣市政府過去大多採最低標準裁罰3萬或25萬元不等。


縣府新修正「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點,大幅加重裁罰金額;本月起,1年內首次違法使用瘦肉精的禽、畜或水產養殖業者一律截罰15萬元,飼料製造業者罰45萬元。


第2次違法使用瘦肉精相關業者均裁罰83萬元;第3次以上違法者,相關業者均裁罰125萬元,採母法中最高罰鍰金額。

【2012/05/04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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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6 12:32:4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蓄意謀殺之罪!
不法業者為了賺取每年數千萬的不法利益所得,枉顧人民身體健康危及生命安全!
因以蓄意謀殺罪起訴,充公其家產追討犯罪所得以補償全民健保因其罪犯所引起之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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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6 21:44: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6621331 於 2012-5-7 21:21 編輯

我覺得公務人員貪污更可惡,可不可以也以最高罰則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用管他為何貪污或是否有其他情有可原之處,
這跟本就是亂稿,
那立法之時就直接寫上限,不要寫下限就好了
何必那麼麻煩
況且瘦肉精會不會開放還不一定,決定權也不在縣政府
這些死政客就只知道做秀,不管別人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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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8 01:0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害群之馬,揪出來罰,要重重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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