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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的實現,就如產業組織一樣.自己的褔利要自己站出來.服務大眾也服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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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5 23:0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以前
三七五減租
果菜共同運銷
毛豬拍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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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政府用行政的力量幫助交易過程中弱勢的一方
但臺灣逐步實現民主並完全開放市場後,政府依體制及民意或放手或多所管制
如果完全放任時,自己的公平正義需要自己站出來
以實現自己所認知的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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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台灣居大不易,一屋難求、昂貴,是民怨之首,適逢五都選舉,總統馬英九曾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會面,許諾要讓社會住宅變成政府政策,被兩黨候選人當作政見。
10月29日在立法院,台灣第一次正式為社會住宅辦了公聽會。民間團體及學者仍擔憂政策、立法不明。
▲10月29日在立法院,台灣第一次正式為社會住宅辦了公聽會,學者夏鑄九憂心社會住宅的政策方向不明。(圖�于欣可 文�李宜霖)
台大建築與城鄉所教授夏鑄九表示,住宅法的方向很重要,方向錯了會很麻煩,選前開支票,選舉過後又被擱置,錯失良機。他認為「小帝寶」能否做社會住宅?端看社會住宅的立法方向。
夏鑄九談到,蔣經國曾經想推動住宅政策,一搞沒成,立刻縮手,台北的大安國宅、成功國宅,拍賣了事,國民住宅大拍賣,什麼人都可以買,這是失敗的經驗,不是社會住宅。
夏鑄九提到,社會住宅不僅提供最弱勢的團體入住。弱勢團體不靠政府政策的長期干預,就無法進入住宅市場,但社會將社會住宅污名化,住在低收入戶的公屋裡,被社會認為是沒有用的人,連社區裡的學生在學校裡都沒有尊嚴,治安問題層出不窮,遑論社區認同,這是當年美國低收入住宅的失敗教訓。
夏鑄九以北歐洲的成功經驗來看,荷蘭、德國、奧地利、北歐的社會住宅服務對象,涵蓋了比較寬廣的社會階級,包括社會弱勢的低收入者到中收入者,雖然與土地資本、房地產的利益衝突,卻也排除了土地投機與炒作。不但空間品質較佳,社會隔離程度較低,形成混居的社會,社會住宅成為有利於社會整合的政策。
借鑑成功住宅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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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蘇少儀 於 2010-12-26 00: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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