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42|回復: 4 | 防檢局與彰化地檢署聯合查獲違法販賣乙型受體素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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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指揮警調相關單位 查獲違法乙型受體素 業者依法送辦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說明,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彰化地檢署)「民生犯罪小組」今(23)日指揮彰化縣檢警單位及防檢局等,於彰化、雲林地區查緝非法動物用藥品,查獲涉違法販賣及使用乙型受體素案,計有疑似乙型受體素116包、養豬含藥物飼料9包及交貨單、請款明細表等證物。防檢局對於彰化地檢署及警察單位啟動查緝本案,即時遏止不法表示感謝,並呼籲乙型受體素為動物用禁藥,非法販賣及使用將依法處辦。 本案證物已由防檢局抽樣送驗 並由檢調積極偵辦 防檢局指出,該局日前接獲情資顯示業者涉嫌於雲彰地區違法販售乙型受體素,即與彰化地檢署合作,由該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針對該業者及違規使用養豬戶等,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相關交貨單、請款明細表、原物料及疑已摻雜藥品飼料等,已由防檢局人員抽樣送驗。本案檢察官並傳喚涉案人員,就相關違法事證積極偵辦中。防檢局表示,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禁藥屬刑事罰則,相關案件由檢調單位偵辦起訴。 籲請養殖業者重視使用合法動物藥品 避免違法受罰 防檢局強調,養殖業者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25萬至125萬元,請養殖業者合法用藥,避免違法受罰。本次疑查獲乙型受體素,該局將持續加強與檢警調等單位共同辦理各項查緝取締工作,以有效杜絕不法,進而維護動物健康及畜牧產業的發展。 獎勵檢舉動物用偽禁藥 共同打擊違法 維護畜禽產品品質 防檢局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養殖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畜禽產品品質及確保國人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
摘錄自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19747&ctNode=1774&mp=1防檢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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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4 12: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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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到了.........缺錢的請趕快行動
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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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4 1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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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錢沒什麼用
只要划得來 ∼ 還是會繼續用!廠商會研發出另一個劑型讓防檢局檢驗不到(這次這款不知道用了幾年才找到比對樣本??)
早上冷凍廠課長打電話來問,問我有沒有在用??我說:我有用的話,還要出你們冷凍廠嗎??:50ade
她說:她們有品牌,禁不起被爆一次!!
有一句話千古不變:「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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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4 12: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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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 taiwanp 的帖子
換句話說,要害他的最佳方式就是.......讓他出包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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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4 14: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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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 winter 的帖子
虧你想得到 ∼∼∼ 呵呵 ∼∼∼
偶什麼都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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