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60|回復: 1 | 文章分享___理財專家給薪水族的忠告***** [複製鏈接] |
|
如果你的薪水是別人給你的,你就是可以被取代的
理財專家給薪水族的忠告
(如果你需要拿錢回家養家,那麼一定要遵守。如果有人養你,則另當別論)
**如果你的薪水是別人給你的,你就是可以被取代的**
記得以前有位同事離職前多拉了幾個人走,以為會對公司的業務造成影響,經我觀察的結果做了結論:完全沒有影響,缺人找人,頂多資深員工辛苦點,對公司來說,「所有員工在職時都很重要,離職後都不重要」,沒有一個員工是非留不可的,這似乎就是職場常態。
近20年以來,我長時間在美台兩地以理財專家的立埸談理財,幫助客戶及社會大眾做好理財。我常強調做好理財的目的是錢盡其用,讓錢發揮最大的效用,一個相關的重要原則就是凡事講究划算。
我覺得以這樣的現實觀點來看工作,和我倡議的『回到蠻荒』觀點倒是有相通的地方,那就是不做徒勞無功的事,或沒有成果的事。蠻荒的動物都能秉持這樣的原則工作。所以依現實的原則看工作,現代人工作的目的應該只是為了能賺錢,除此以外無他。
以下是探討這類觀點的專家所提供的一些工作原則,不妨做為參考:
原則1:工作真的只是一份工作
不要期待工作與生活能兼顧,事實上也沒幾個人能將工作與生活成功的整合起來,工作並不是生活,我們工作是為了要過生活,或保有自己所喜歡的生活。想想看,你一天或一個禮拜能有多少時間和家人相處,或和親朋好友去做一些你喜歡做的事,就可以知道要兼顧工作與生活是不可能的。
工作只是工作,目的是為了賺錢。
想起詹老師說過的,錢只是一個工具,讓您換得食物、衣服、車子、房子、休閒育樂…換得「成就」…而「成就感」必須從個人所做的學習與事物中得到價值和肯定..
原則2:不要害怕換工作
工作既是為了賺錢,只要可能賺更多錢,或做起來更愉快、更有滿足感,何妨就換工作?而且,以這樣的原則換工作,收入當然會越換越多,跳槽可能也會變得稀鬆平常。只要每次工作時都全力以赴,有稱職的表現,對雇主和業界都能交代,應該隨時可以找到下一個工作機會。但站在生涯規劃的觀點,要思考的不只是下一份工作,而是下下一份工作在哪裡。尤其如果已經三十歲以上,更應該將目標放在提早規劃四十歲以後的人生,就會知道自己該做好什麼準備。
原則3:一鳥在手勝過十鳥在林
很多公司都聲稱他們有優渥的福利制度,包括退休金計劃。可是不斷有事實告訴我們,越來越多的人在屆滿退休之前就失去工作了。所以爭取眼前的福利可能更實際,比較值得期待,例如包括健康醫療保障在內的團體保險、托嬰照顧、親職休假、績效獎金的分發,增加加班費或年終獎金等等。
更值得思考的是 --- 這份工作你能做多少,或是說 ---
老闆會讓你做多久?然後呢?
原則4:謀生本事不厭其多
新世紀的工作與收入可能會變得不穩定,產業的興衰或輪替也會變得快速無比,在同一家企業內辛苦一輩子可能會以失業收場。所以橫向拓展各方面的技能,會比縱向的在企業的組織內向上攀爬追求位高權重還要實際。其實現在已有不少企業也『學會』了一些聰明的技巧,對授予好聽的高階職位並不吝惜,可以讓你擁有耀眼的頭銜,但對薪資增加並沒有多大幫助。與其追求這種虛名,不如讓自己能具備十八般武藝可以多方面賺錢,隨時跳槽。充實自己的技能讓自己無可替代,或者在風險控管下,掌握機會自己創業,才是M型社會生存王道!
原則5:做好份內工作就回家去
再提醒你,工作只是工作,公司少了你一個人的工作,照樣可以運轉下去。踏實的學習你的工作所該具備的技能,努力做好你的工作,但不要奢望你可以憑一己之力多為公司創造多少業績或產能。不要因此耗掉你大量的私人時間,讓自己從盲目工作中抽離出來。記住,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然後回家去。說真的,在老闆的眼中,你真的沒有那麼重要!面對現實吧!
原則6:遠離辦公室政治
你工作的目的是為賺取合理的收入,而不是追求虛名與權位,所以不用在心思在辦公室政治上。當紅炸子雞可能因改朝換代而去職走路,被冰凍的失志衰老也可能鹹魚翻身。與其耗費時間介入這些無意義的辦公室鬥爭,不如多花時間在自己的家庭。好好為自己的人生規劃準備才是最重要的。
|
|
|
|
|
|
|
|
發表於 2009-9-2 08:47:31
|
顯示全部樓層
依現實的原則看工作,現代人工作的目的應該只是為了能賺錢,除此以外無他。
看似正確,但不是每個職務都能用到,不是每個地區都這麼認為,也不是對每個人都正確。
如果真只是為了賺錢,何必朝九晚五?只為了領那份薪水?
有個例子拿來說明:
1987-1988年時台灣的股市尚未崛起,全民尚未瘋股票,一位大學畢業的學生當個助理按照政府的標準為月薪15,000元起,在當時經濟條件尚未全面性上升的情形下,而只要肯勤勞努力的大學畢業生,可以捨棄死薪水的助理職位,去中小學代課+補習班與家教+兼差收件處理文字或數據等,全部加起來絕對比標準月薪高出許多,但是絕大多數的大學畢業生在非不得已之下才會做後者的決定,只因為那是比較看不到未來發展,而寧願去屈就於月薪15,000元的助理職位,而且這些人都是在校成績夠好,未來想要繼續讀書的孩子,難道大家都錯了嗎?如今(二十年後的2009年來看),未必如此,因為年輕人必定得要學習,如果都用上述的原則,那麼他或她可能沒有未來二十年的發展與自我肯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