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32|回復: 1 | 認識「黴菌及黴菌毒素」與防治 (完) [複製鏈接] |
|
五、如何判斷穀物與飼料已受黴菌污染的外表徵候
1.如穀物有粉化時,因黴菌之菌絲體生長能把穀物打破而變成粉狀。
2.如飼料有結塊時,因黴菌之菌絲蛛網狀物生長會把飼料纏結變成塊狀。
3.當飼料無法從自動餵料器順暢流出、或常有架橋發生時,需借外力從機器裡推搗或重擊管道才能出來時。
4.飼料有輕度異味,或偶而禽畜無故拒食時。
5.飼料和穀物發熱,或飼料和穀物色澤變暗時。
六、黴菌毒素所引起營養及飼養管理上的問題
1.黴菌生長會降低飼料原料中「維生素、胺基酸及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故會降低飼料原料的營養價值。因此在計算飼料配方時,必需特別加以注意。
2.當黴菌毒素存在於飼料時,對營養份的吸收不良及不被利用是普遍發生。因為毒素減少了動物分泌消化酵素的數量,因此,動物消化及吸收的能力降低,因而造成生長緩慢。
3.動物大多依賴本身的移抗及接種疫苗的免疫來保持禽畜的健康,又如動物攝食黴菌毒素將會破壞免疫系統,同時降低聚集抗體及產生異嗜細胞的吞噬能力,使它們不能正常的清除血液裡的外來的異物,而嚴重影響動物對疾病的抵抗力,因會使所接種的疫苗造成有缺失,而嚴重影響疫苗接種計劃。
4.又黴菌毒素會破壞生殖系統而引起繁殖障礙,增加飼養管理的成本。
七、有效的防黴計劃及去除、吸附或破壞黴菌毒素的方法
台灣地區處於亞熱帶,高溫多濕,正適合黴菌繁殖,而大部份飼料原料也都從國外進口,就預防的關點言,避免穀物等受到污染是極不可能的事,而控制倉儲中穀物的濕度,溫度和空氣,以抑制黴菌毒素產生的設備及費用之成本均甚高,執行起來頗不經濟,因此穀物或糧食中隱藏有「黴菌毒素」的確是一件頗為辣手的問題。過去穀物一旦受到黴菌毒素的污染,便很難加以清除或減除,因此受到污染的穀物不但不能拿來當做食品,也不宜把它當做飼料或加工的原,只有形同廢物一般的加以廢物處理,實在可惜,尤其在世界糧荒日益嚴重的今天,尋求解決避免穀物遭受黴菌毒素污染及去除已受污染的黴菌毒素之方法,以便降低毒素污染量,保留飼料的營養價值及避免毒素的產生,使飼料能安全地飼養禽畜,實在是目前非常迫切的課題。
如何預防「黴菌毒素」之污染
1.應用遺傳基因工程改變穀類對「黴菌」具有抗性。
2.生長期防止昆蟲的侵害,於收割時盡量避免與降低機械性的損傷。
3.於收割後儘速將穀物乾燥,使其平衡相對濕度 (水份活性) 低於 0.68%。
4.探查原料來源,加強品質管制及含水分的析檢定,以免買到已污染之原料。
5.嚴格控制原料飼料倉儲的濕度、通風良好,勿接觸牆面及地面,並減低存放時間,以避免黴菌侵入而產生毒素。
6.加強貯存設備,製造機械及運輸工具的維護及消毒,以免黴菌侵入。
7.添加廣效性之防黴劑。然文獻指出添加膠黏土 (Bentonite) 之防黴劑只對黃麴毒素有吸附作用。而對其他毒素,特別是梭菌屬類 (Fusarium) 所產生之新月毒素群和 F- 2 毒素抑制效果並不甚理想,同時也不能阻止黴菌生長。但其中以「水合矽酸鋁」的添加劑最值得採用,因價格低又確實是具有效果,但若要使此產品效果能表現,則應同時添加「丙酸」的製劑。
農產品在收穫及貯藏期間,都是非常小心以防止黴菌的污染,但黴菌卻依然發生,由此可知控制黴菌毒素污染是相當困難的工作。污染一旦發生,只有去除被污染的部份、抑制黴菌生長、破壞黴菌毒素,或以吸附添加劑將黴菌毒素加以吸附,而不使禽畜吸收。
如何去除已污染之黴菌毒素
1.沖洗法:黴菌毒素可隨著表面的油質而被沖洗掉。
2.吸附法:現今文獻均指出添加不同類型之吸附劑,只能對黃麴毒素有吸附作業。而至於對其他毒素特別是梭菌屬類 (Fusarium) 所產生之新月毒素群和 F- 2毒素,抑制效果 較弱,同時類的產品也不能阻止黴菌的生長。如市面早已有出售的「水合矽酸鋁」類的產品,至今乃是較經濟可使用的產品,但乃需應與「丙酸鈣」合用則效果會較穩定。
分解、破壞已污染之黴菌毒素
1.物理處理法:其中包括有「加熱、γ射線、紫外線照射法、日光照射」等,不是效果不佳、不可能或成本昂貴,故實際上均不實用。
2.化學處理法:利用化學藥物直接對穀物或飼料加以化學方式處理,其中包括有有機酸或礦物質「酸處理、鹼處理、應用氫氧化鈉或鈣與甲基胺併用,伴隨濕熱處理一小時、使用過氧化物及臭氣的氧化法等,均可有效的處理黴菌毒素。
3.生物處理法:利用微生物或特殊酵素來分解或使黴菌毒素變性,使其較不具毒性或根本沒有具危險毒性的代謝結構,此只是理想但交果並未被確定,故尚待科學更進一步的研究。
八、結論
長期添加丙酸防止黴菌生長的保鮮製劑,再同時添加黴菌毒素吸附劑,則是現今所知對防止「黴菌毒素症」之最佳捷徑。但若能同時再加上定期實施清潔及消毒所有「製造管路,貯存及搬運飼料之設備」,如飼料塔、飼料槽等,則是控制黴菌毒素症最澈底,且最有效的方法。
中國畜牧雜誌第32卷(00)第5期(9~1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