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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靶抽測恐吊牌 刑警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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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6 06:49: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每個月僅配發20發子彈供員警練習射擊,平均一天不到1發,但警政署抽測打靶若未達70分,就要吊銷「刑事牌」,降調制服員警,這樣的作法,合理嗎?

警政署本月7日將派員南下抽籤,8日正式在楠梓靶場抽測高雄市制服員警及偵查隊幹員(刑警)的射擊能力,一旦打靶成績未過,制服員警加強訓練即可,但刑警若未過關,則將吊銷「刑事牌」,降調制服員警,不少偵查佐、刑事小隊長近日為此忐忑不安,並深感不平!

警界指出,警政署的打靶抽測,主要分為「五環靶」、「近迫」兩項射擊,制服員警平均只要60分就及格,而偵查隊(刑警)則須70分才及格。

多名資深偵查佐、小隊長向本報指出,強調當初報考刑警時,都經過嚴格測驗,服務1、20年後,體能、眼力已不若年輕時,加上平日打靶訓練,每個月市警局訓練科僅配發20發練習彈,有時還沒給。

「以今年5月為例,警政署爆發彈藥採購弊案,子彈短缺,就不是所有員警都有拿到20發子彈練習射擊。」

一名小隊長指出,開槍準不準,不應當作適任刑警與否的認定要件,畢竟,培養一名刑事幹才不易,包括通聯分析等許多刑案偵辦技巧、辦案經驗,都非一朝一夕可以養成,若僅因一次打靶未過,就吊銷「刑事牌」降調回制服員警,對警力培養將是一大損失。

多位偵查員也說,辦案能不費一槍一彈瓦解犯罪集團,才是高竿。「不過,若是在特勤維安單位服務,槍法要求神準,當然沒話說!」

從偵查佐要晉升小隊長,往往要服務十幾年,但警政署打靶抽測未過,就可能讓你在警界的努力歸零,打回原點;過去,就有刑大小隊長因此降調制服員警,到分局內勤單位服務,無疑是浪費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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