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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限健康險 恐成壽險地雷 兒童保單大戰 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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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2 00:10: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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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保險業龐大商機的兒童保單大戰8日將攤牌,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將審查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立委提案版本共有四種,重點包括全面禁止死亡給付或降低喪葬費金額等,對保險業各有不同衝擊程度。
財委會今天將審查的修正案,主要是立委高志鵬、陳根德、余政道及張嘉郡等四人提的修正版本,不論修法結果如何,對保險業都將有重大影響。
據了解,財委會召委賴士葆也可能在綜合各立委意見後,提出折衷版本。 金管會提出的書面報告,並未表明對立委版本的具體立場,僅表示如能兼顧道德危險防阻、消費者保障需求及保險業產業發展等原則,予以適當融合,應能回應社會各界期盼。
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了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陳根德及高志鵬版本較相似,都是比照英國、法國和南韓作法,全面禁止兒童保單死亡給付,以避免可能的道德危險。
張嘉郡版本則採折衷作法,將兒童保單的年齡從14歲以下提高到18歲以下,並限制喪葬費不得超過相關法規的喪葬費用,如勞保喪葬補助津貼最高21萬元等,預估約50萬元到60萬元。
余政道則同時提出簡易人壽保險法修正案,讓中華郵政公司銷售的保單可跟一般保險公司的適用相同規範,但簡易人壽保險法主管機關是交通部,無法排入今天財委會審查。 據了解,原本立委楊瓊瓔也擬妥修正版本,明訂以未滿14歲者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死亡給付部分須到被保險人滿14歲才生效,被保險人如果在未滿14歲前死亡,保險公司退還已繳保費並加計利息,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以有效杜絕道德風險。
至於學生平安保險、旅行平安險等,較無道德危險顧慮,楊瓊瓔版本則明訂排除,以免兒童保單修法波及學生權益。
其中,楊瓊瓔版本衝擊面最小,是保險業者較能接受的版本,但這項修法案後來並未付委,因此未排入今天的審查。
由於不少兒童保險死亡給付都連結醫療險、教育年金,兒童保單修法對所有保險公司都會有影響。 【2009/06/08 經濟日報】


無上限健康險 恐成壽險地雷
•聯合理財網 2009/06/06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壽險業經營除面臨利率風險,理賠無上限健康險的停售風險恐成深水炸彈。東吳大學財務工程與經算數學系教授喬治華昨(5)日透露,某家壽險公司因為銷售的理賠無上限健康險理賠率過高,已衝擊風險資本適足率(RBC)。 喬治華提醒,壽險業者及監理機關不可小覷這一停售對保險公司帶來的淨現金流出考驗。金管會規定保險公司在2007年9月起不得再銷售無保費調整機制的理賠無上限保單,一般認為可杜絕保單繼續銷售產生的責任風險,但喬治華認為,雖然20年期繳費的保單在停售20年後才沒有保費流入,因理賠率過高,保險公司很快就會面臨現金淨流出的問題。 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國人平均壽命逐年延長,花費在醫療的錢則有增無減。過去民眾投保終身醫療險的首選幾乎都是理賠無上限保單,但保險局有鑑於這類終身健康險將使壽險業承受不可預知的經營風險,限制保險業不得再銷售「保費平準型的理賠無上限終身健康險」。目前保險公司如果想推出理賠無上限健康險,必須在保單增加保費調整機制,目前僅有遠雄人壽推出這類新型理賠無上限醫療險。 針對保險業因為保單停售造成的經營風險,喬治華建議,保險公司必須強化風險管理能力,包括透過現金流量測試去管理負債面、加強投資報酬率,或以風險完全負相關的保險商品避險。 此外,喬治華表示,老年化的社會可提供保險業者新商機,例如去年底政府實施國民年金,將帶動國人對商業年金險需求;從另一角度來看,高齡化的健康險將同時面臨高死亡率及高存活率問題,建議保險業者未來健康險行銷應從過去的經濟補救角度改為健康維持角度,當保戶的健康良好便可降低損率,像國泰、新光二大金控同時擁有醫院,就可以結合醫療院所戰略合作。 【2009/06/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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