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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彈性上班 民怨變相縮短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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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1 08:04: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公務員真這麼好當?有民眾向本報投訴,台北縣政府過去規定8點半上班,現在彈性延至9點,中午休息時間原則規定12點半到下午1點半,但實際上中午12點公務員早就在用餐,變相縮短工時,浪費納稅人的錢。

有員工藉機摸魚

縣府人事處回應,公務人員一天工時8小時,中午休息規定1小時,為分散用餐人潮,才會有人提早到12點用餐,都採「自主管理」,難免少數員工藉機摸魚,將落實局處室主管督導。

台北縣政府從4月1日辦理彈性上班,每天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是核心時間,每天上午7點半至9點、下午5點至6點為彈性時間,員工可提前或延後1小時上下班。

讀者爆料,縣府員工中午休息時間延後到12點半,但除非是少數洽公櫃檯或是輪值人員,幾乎12點一到大家都去用餐,批評縣府員工彈性上下班卻是縮短工時,變相用納稅人的錢來討好員工。

縣府員工批評,彈性上下班制度實施後,有人早上7點半來刷指紋,開始吃早餐或是直接趴在桌上補眠,明明9點才開始工作,下午5點一到準時回家,中午一樣有1個半小時吃飯、睡午覺,同事也是敢怒不敢言。

人事處︰相信同仁

縣府人事處第三科長邱怡璋說,這個月開始實施彈性上下班新制,不敢斷定有無員工提早吃飯卻拖到下午1點半才辦公,站在「相信同仁」的立場,目前仍無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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