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15|回復: 0 | 印度一男子應徵工作 16年後如願以償 [複製鏈接] |
|
印度一男子應徵工作 16年後如願以償
印度男子比西諾伊(N. L. Bishnoi)16年前應徵民防工作,但遭民防當局以體檢不合淘汰,比西諾伊不服上訴等候判決,結果等到今天,才由高院判民防當局必須錄取比西諾伊。
這項遲來的判決,發生在印度「沙漠之邦」拉吉斯坦省(Rajasthan)高等法院。
1992年,比西諾伊應徵拉吉斯坦省政府民防隊警衛工作,但初試時遭主考單位以體檢不合格未予錄取。
比西諾伊不服,向法院陳情。1997年,法庭下令省府民防當局指派醫檢小組對比西諾伊進行複檢,結果比西諾伊通過複檢。但民防當局以甄選期限已過,仍然拒絕錄用。
比西諾伊繼續上訴,結果直到今年2月19日,高院才開庭審理。據被告省府民防當局表示,全案經16年的訴訟延宕,現在的比西諾伊已經逾齡,不再適合擔任民防警衛工作。
但高院法官馬瑟(Govind Mathur),不但下令拉吉斯坦省民防當局必須立即錄取比西諾伊,還要當局比照16年前錄取的其他警衛,給予比西諾伊至今應有的待遇、官階和福利。
不過,對於比西諾伊過去16年的等待,高院判決民防當局只需再償付比西諾伊10萬盧比(2000美元)補償金,作為取代比西諾伊過去16年的薪津總額。
法官馬瑟今天在判決書中,讚揚比西諾伊對司法正義的堅持與信賴,但同時也指出,比西諾伊的「不幸」,是司法訴訟程序和法院管理方式不當所致。
馬瑟說,基於人道原則,政府制度的缺失,造成人民傷害,就應由政府承擔和賠償,換言之,高院同意比西諾伊的陳情,省政府民防當局也應滿足比西諾伊應有的權利要求。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