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27|回復: 1

與職場小人共存 ( 黑色隧道 效應 )

[複製鏈接]

升級   51.21%

發表於 2008-12-28 20:46: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與職場小人共存 ( 黑色隧道 效應 )


與職場小人共存

你自認工作認真、待人和善,但是為何工作上總有人要與你針鋒相對;好心幫忙跨部門協調業務,反被同事暗指撈過界,現在的你是否正經歷職場上的黑色隧道?

職場遇小人的故事

阿杰是六年級中段班生,年紀輕輕,已經是大型外商公司的研發經理。一流學府研究所畢業,頭腦靈光、一表人才,你很容易就看出他的優秀。企圖心旺盛的他,花大部份的時間精力,投注在目前的工作上,表現深受上司的肯定!但他也從不因為少年得志而驕傲!相反的,他總以極大的熱誠去協助工作夥伴,並盡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

不過,也許是因為太年輕就當經理,或是因為他的傑出表現,會讓周圍的人很有壓力,公司莫明其妙的有一些謠言,說他為人驕傲,對同事不友善,結果連總經理都親自下來測試他。雖然他通過了總經理的考驗,讓謠言不攻自破,但阿杰不知道自己到底作錯什麼?得罪了誰?他感覺非常受傷。一直很努力工作及支持伙伴的他,一時之間對人性充滿了懷疑,不由得心生了離職的念頭。

職場上的黑色隧道

網路上廣泛流傳一篇「職場的黑色隧道」文章,是104人力銀行的創辦人楊基寬先生寫的,引起許多人的共鳴。文章中所謂「職場的黑色隧道」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指你在職場上所有「會讓你感覺不舒服」的現象。種種令人不舒服現象是陸續出現在你的職涯中來折磨你,讓你一片昏暗,因此稱做『黑色隧道』。

楊基寬先生說:這個隧道的長度大概有十年之長,它的計算方式是從踏入完全陌生的職場的第一天起,上班族大概要花十年的時間,才可幾乎經歷過這些職場百態,十年後這些職場現象祇不過是「不斷再重複」而已。一旦你承認有黑色隧道,態度就豁然開朗,因為這是成長的唯一路徑,假設你沒有這樣的態度,就會立刻啟用離職的權利了。楊基寬先生認為:在我們進入職場的前十年,主要任務是去創造下半輩子永不為職場困擾的實力與成熟度。所以要學習度過「職場的黑色隧道」。

「職場的黑色隧道」中有很多壓力、不公平、惡意攻擊、失望、負面情緒等等。以上的故事,都是「職場的黑色隧道─嫉妒篇」的典型故事。而這其中的潮濕陰暗、讓人很不舒服的部分就是「嫉妒心」所產生的「惡意攻擊」,而受攻擊的人往往覺得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因為自己完全不是那種人,所以無法理解別人的惡意,若無法理解,就會倍感受傷。

踏出隧道 走向成長

沒錯,職場上的資源有限,理論上,人人都應該以「實力及努力」來爭取資源或表現,但若是以光明正大的實力來競爭,也是企業成長的原動力,對人並無傷害。可惜的是,職場上不是人人都以「實力」來競爭!愈是那些正直、優秀、在工作中大量付出的人,因為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在「完成工作」上,所以冷不防就受到嫉妒心強的人所發動的惡意攻擊傷害!

這跟自己做人好不好無關,而且自己可能到很晚才察覺,你認為的「朋友」正在背叛你。這時,社會經驗不足的受害者,也許就會悲憤交加的萌生離職的念頭,放棄辛苦努力所得來的舞台。他們以為換個環境情況就會變好,卻不知道「離職」絕非解決這種問題的方法!因為,這種現象哪裡都有,只是以不同型態,在不同的公司經常的出現。

與忌妒者正面交鋒

所以你會發現,愈是職場的老鳥,愈是對他人的「嫉妒心」所發動的惡意攻擊習以為常,他們一樣討厭這種卑鄙的手段,只是不會輕易中了敵人的圈套,更不會輕易鬆手已打下的江山。如果再冷靜一點,他們連情緒都不會受影響了!經歷了職場上的種種起承轉合,看到或經驗到種種不同型態的競爭(無論是正直的或是惡質的競爭),我終於學習到,在職場要與各種你喜歡或不喜歡的交手,與其說這是一種忍耐,還不如說這是每天都在經歷的「遊戲」。

就像我的朋友文玲,目前仍然謹守著她的工作崗位,繼續朝她的目標努力著,堅強漂亮的活著,大部份時間,他們看起來都很亮麗或開心。但我知道只要她們繼續傑出下去,謠言及攻擊就不會停止,除非他們甘心平庸,否則永遠會有人嫉妒他們,並等著隨時給他們重重的一擊。也許需要經歷一些失望及驚訝、幾次痛苦,因而創造了未來不為職場困擾的實力與成熟度,而這是最可貴的一種收獲呢!我想他們說的對,這也是所有所謂的「職場菁英」必經的過程及考驗吧!!

撰文�104人力銀行品牌總監 邱文仁
總帖子數排名︰2

升級   0%

發表於 2008-12-28 23:01: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hpktony 的帖子

錢  有兩戈   殺傷多少  忠良 :074

窮   有一穴   埋沒不少  人才 :061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 台灣群英養豬網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