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95|回復: 1 | 維護高屏溪水質 環境督察大隊稽查養豬場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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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八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聯合稽查高屏溪流域飼養兩百頭以上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兩天來查獲四家不合格,依法開單告發。
南區督察大隊與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七日、八日稽查高屏溪及上支流沿線大型養豬場,尤其稽查民眾陳情、檢舉未開機或污染的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兩天來稽查五十三家,採集十八場次放流水樣本送驗,查獲兩家繞流排放廢水、一家廢水收集管線外漏、一家豬尿糞便污泥貯存方式未符合標準,依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
南區督察大隊表示,高屏溪流域養豬場設置廢水處理設備普及率雖已達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否有效處理廢水,取決於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開機率。畜牧業最密集的高屏溪支流屏東縣武洛溪流域,常有民眾陳情養豬廢水污染,於是展開大規模聯合稽查。
南區督察大隊表示,未來大規模稽查行動仍將持續、不定期辦理。畜牧業者應基於環境及河川清淨的共同認知,發揮道德良知,妥善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不要存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高屏溪及上支流是高屏地區主要自來水及地下水水源,過去沿岸養豬場、畜牧場排放未處理廢水,污染溪水。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環保署實施離牧政策,大部分養豬場補償後拆遷,並鼓勵未拆遷的養豬場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高屏溪水質因此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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