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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農民未充分落實口蹄疫撲滅計畫,全面停打疫苗時程再延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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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5 00:51: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表示,原預定本(97)年8月起國內偶蹄類動物進入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之試驗階段,經評估結果應再延長4個月,待養豬農民全數配合停打疫苗試驗後,再穩健進入全面停打口蹄疫疫苗。

防檢局指出,為早日達到撲滅口蹄疫之目標,自96年4月起台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地區即參考澎湖地區停打疫苗模式實施階段性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措施,預定本年8月起全面停打疫苗。該局為評估進入全面停打口蹄疫疫苗之可行性,於本(7)月25日邀集口蹄疫撲滅計畫因應小組、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各縣市養豬協會代表共同研商。經依據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對轄內養豬場之訪查結果,仍有部分養豬場未確實執行疫苗停打試驗措施,導致無法確實評估。有鑑於只要有一個養豬場未落實執行疫病之清除措施,貿然停打疫苗即可能重蹈86年爆發口蹄疫之覆轍。於是日會議經充分討論並經審慎評估結果,認為現階段尚不宜進入全面停打疫苗階段。

防檢局呼籲,為期順利達到全面停打疫苗目標,亟需全體養豬戶配合落實停打口蹄疫疫苗措施,倘發現場內有疑似口蹄疫之臨床症狀,務必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並配合動物防疫人員之指示進行相關之防疫措施。未通報者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之規定,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防檢局並強調養豬場必須徹底施行下列自衛防疫措施,包括每週定期消毒,並做紀錄以供查驗;禁止運豬車、飼料車及動物屍體運輸車等車輛、駕駛及不相關人員進入場內;養豬場新引進動物前應確認健康狀況,做好隔離觀察;切勿購入來路不明之動物,以防引入病原等。肉品市場及屠宰場之場區亦同步加強消毒工作。

防檢局並特別提醒各縣市之動物防疫機關,針對已停打疫苗之養豬場,應加強訪視工作及採血進行血清學監測。尤其對未能落實或配合階段性停止施打疫苗之養豬場,要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之1之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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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5 19:41:40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這個訊息個人覺得政府在惡搞農民,有哪個國家口蹄疫打那麼久,笑死人,政黨都輪替了,還這樣搞,如果是這樣那還有需要打嗎?政策錯誤,病情一旦復發就撲滅麻,要不然這些守規矩的豬農永遠沒有辦法好好養豬,更別說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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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8-5 20:00:09 | 顯示全部樓層

轉載自畜試所新聞稿

畜產新聞
日期: 2008/08/05
標題:
口蹄疫八一拔針,緊急喊卡,計畫延至11月30日,家畜防治所:不續打疫苗可向鄉鎮公所報備。

內容:
原本八月一日起養豬場可全面不施打口蹄疫疫苗,但因政策大轉彎,這項拔針計畫將延到十一月底,只是養豬戶一頭霧水,八月到十一月底究竟要不要續打疫苗?不打會不會受罰?家畜疾病防治所長謝耀清表示,延長計畫是希望偵測病毒,不想續打疫苗的養豬戶,可向鄉鎮公所或防治所報備,不會受到處罰。養豬戶指出,原本在八月一日要停止全面施打口蹄疫疫苗,但中央緊急喊停,並將計畫延到十一月三十日,只是這項計畫延後,讓農民搞不清楚,究竟豬場的豬隻要不要繼續施打疫苗?由於以往未依規定施打一定比例會遭處罰,因此擔心未打疫苗會不會受罰?謝耀清表示,中央延後計畫期程主要是偵測口蹄疫病毒,利用這段時間觀察國內各養豬場的情況,如果擔心豬場豬隻的健康,養豬戶也可向防治所申請,購買口蹄疫苗,不過供應的劑數為需施打豬隻頭數的十分之一,每劑補助五元也取消。至於養豬戶關心要不要繼續施打疫苗?謝耀清則說,養豬農民如果自覺不想再打疫苗,是可以不打,也不會像先前受到處罰,但不續打的養豬場要向當地鄉鎮公所獸醫或防治所提出報備,經由防治所評估其衛生條件、或養豬場旁邊的疫情狀況後,再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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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5 22:01:44 | 顯示全部樓層

明天過後

口蹄疫拔針停止計畫由8月1日延至11月30日,,
但我怕到時,又以同樣理由再延四個月,,,
再延四個月,,,,,,
再延,,,,,,,,,,,
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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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6 02:11:59 | 顯示全部樓層
今日.阮主子.嘎阮講.他講:今年11月左右.他ㄟ豬.會開始出.....今日看到這嘞新聞.使偶驚鵝.8月+4個月=12月.他ㄟ時期督好"準備好了"....這ㄟ官員就..................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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