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指出該項「農業政策施政細部規劃」之策略與措施,係基於延續、創新與改革的思維,有「延續性施政項目」,諸如繼續發放老農津貼;辦理米食推廣,提高稻米品質;辦理良質米專業區;落實漁船收購;加強護漁與國際漁業談判;有效防杜漁貨走私;配合國際海洋漁業管理,建立海洋責任漁業;產品包裝明確標示進口國;繼續管制大陸農產品;輔導農漁畜產品符合用藥安全;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針對瘦肉精禁止進口政策建立配套措施;推動口蹄疫撲滅計畫;推動產銷班企業化經營;強化農漁會信用部等策略項目;並有「延續性修正施政項目」,針對農委會既有延續性重要工作項目重新調整方向或做法,例如預計至 101 年完成 3 萬公頃平地造林(綠色造林計畫);發展觀賞魚為新的外銷主力產業;建立產業自主產銷調節體系;推動「 CAS 吉園圃」等 CAS 標章制度,至 98 年底推動 CAS 吉園圃至 2,000 個產銷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