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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修正草案�家禽畜產量未申報 最高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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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7 11:06: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畜牧法修正草案�家禽畜產量未申報 最高罰15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6/today-life4.htm
有預警效果 避免價格暴漲跌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調節農產品產銷,農委會去年實施「生產申報預警制度」,透過申報產量,預先調控,避免價格暴漲、暴跌,但由於沒有強制力,無法具體落實;不過,畜牧法修正草案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實施家禽家畜總量管理,同時強制農民定期申報產量,如未申報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經過養豬協會、養雞協會等六大禽畜產業團體與農委會討論後,畜牧法修正草案日前已送到立法院,將排入議程,本會期可望通過。
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強調,總量管理是一定要做的,讓生產數量與市場需求相符,避免因為有利可圖而暴養,造成價格滑落。上月底毛豬價格仍低迷,每公斤批發價還不到60元,最近才攀高到64、65元左右,接近成本價格,但在飼料玉米上漲1倍情況下,豬農長期虧損,還是咬牙苦撐。
潘連周說,隨著人口老化,國人吃豬肉的習慣也改變,從每人每年41公斤下滑至39公斤,以此來看,年產量約840萬頭就足夠市場需求,而目前有超過900萬頭的豬隻。養雞協會理事長陳木獅也表示,土雞年產量約1.3億隻、白肉雞1.8億隻,應分別維持在1億與1.5億隻才是合理的數目,養豬與養雞協會都希望藉由總量管理,政府辦理離牧。
有鑑於此,修正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家畜、家禽種類實施生產總量管理;為有效執行,畜牧場應定期申報在養與預供生產數量,並把目前畜牧場的申請制,改為許可制。
政府可徵收費用 設立產業基金
草案也授權政府向飼養戶徵收費用,設立產業基金,籌措推動總量管理、禽畜產品收購時價差補貼的經費。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英豪表示,對於透過修法來維持產銷秩序,農委會樂觀其成。不過,他也坦承,去年開始針對包括毛豬、白肉雞、土雞、雞蛋等4項禽畜產品實施生產申報預警,由於沒有法令依據,只能藉由提高收購價格等誘因,鼓勵農民申報,毛豬申報率僅約6成、土雞與白肉雞約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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