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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放水 大降畜牧業汙水罰款 20071128
記者( 姚盈如、黃馨儀�台北報導)
在養豬團體遊說下,立法院廿七日三讀通過「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將畜牧業者違法排放廢汙水的罰款額度,從現行的六萬到六十萬元大幅降低為六千到十二萬元。
養豬協會直呼此為「遲來的正義」,將是農牧業者的一大利多,不過理事長潘連周呼籲農民不要心存僥倖,若被抓到排放未處理的違法廢水,仍將依原刑責處理。但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則痛批此舉是「環保倒退」,一切都是為選票。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英豪則表示,家禽家畜的排泄物經處理後大都為有機質,與工廠產生的有毒廢水差異極大,業者只要妥善處理後,廢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化學耗氧量(COD)、懸浮固體(SS)與硫化氫臭氣值幾乎都不會超出標準;《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勢必可大幅減輕農民負擔,的確為農民一大利多。
現行「水汙染防治法」規定,畜牧業和工業違反規定排放廢汙水者,處六萬以上、六十萬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否則可按日連續處罰,必要時尚可命其停工、停業、廢止其排放許可,或勒令歇業。
柯俊雄提案將罰款門檻的下限減少為一萬元,上限仍維持六十萬元;但由於柯的提案並未區分工業和畜牧業,一體適用,民進黨立委侯水盛另外提案,主張工業廢水罰鍰應維持現狀,畜牧業者則應大幅降低罰鍰門檻。
本月十二日經衛環委員會協商後,藍綠立委決定採侯水盛的版本,將畜牧業者排放廢汙水罰鍰修改為六千到十二萬元。
委員會初審當天,全省各地養豬協會理事長到場關切「盯場」,民進黨立委黃淑瑛、田秋堇表示贊成降低養豬業者的罰款額度,連主管機關環保署也並未堅持立場;只有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力排眾議反對,批評這樣修法並不妥當,但仍寡不敵眾。
其他三讀條文還包括:業者未於期限內繳交水汙染防治費的罰款,由現行的三萬元至卅萬元,修正為六千元至卅萬元,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變更汙水排放許可證的罰鍰,也由現行六萬元至六十萬元,調降為一萬元至六十萬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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