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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的立義應該是讓社會大眾分攤疾病所造成的風險
這是國家的所主持的必定政策
但是因為無法承擔的經濟壓力
就把壓力轉嫁給民眾
提高健保的給負
美其名再做好浪費的降低,並且對使用藥物補助加以控管
是否可以像之前口蹄疫由政府公開購置藥品一樣
政府公開標購藥品,以量制價
藥品價格公開化
醫生用此價格向政府購得所需藥品
^^"...好像把"賺錢"的管道轉給政府了
[ 本帖最後由 fellegg 於 2007-10-2 19:0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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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0-3 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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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的帖子
其實台灣的健保制度應該是選舉產物,全世界大概沒幾個國家敢如此
辦保險。
保險的用意是當有人急需大量(非平時可以應付的)金錢方能挽回健康時,
大家將繳交的保險費,先提供部分(大家整體繳交的量夠大)給這位急需者
使用,而不是每個人今天要看感冒、明天要拿胃藥,都要使用大家繳交的
保險費。
所以,應該是醫療費用在某一定限額之下,需要個人自行付費,當超過該
金額以上到另一個限定金額之下,就可以只自付80%,醫療費用再上去的
話則自付50%,到某一上限金額時才是全免(這時候就相當嚴重緊急了),
否則要救急的經費都被拿去看感冒拿胃藥,這就失去保險的原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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