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5月24日農牧字第1010721403號函辦理。
二、補助作業要點之「陸、辦理方式三、」修正為「業者依檢驗單位所開立之收據及檢驗報告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章與負責人章)向畜產會(家畜組)申請,以收件順序核撥,至核定數量申請完畢止。」
三、101年民間業者送檢乙型受體素補助申請狀況
101年民間業者送檢乙型受體素補助作業要點
壹、 目的
近來萊克多巴胺議題備受關注,為輔導民間業者強化自主管理,增加原料豬肉之抽驗比例,爰成立此計畫補助乙型受體素檢驗費用,以確保肉品供應來源之安全無虞,藉以保障消費者食肉安全。
貳、 依據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提升豬肉加工原料安全輔導計畫」辦理。
參、 辦理期間及核定件數
自101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或核定件數1,000件申請完畢止。
肆、 補助額度
乙型受體素檢驗,每件樣品補助1,000元。
伍、 申請業者資格
一、 依法設立之冷凍肉類工廠、畜產加工業者或取得優良農產品(CAS)肉品項目及經營品牌豬肉業者。
二、 已獲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畜產會)或農委會國產豬肉促銷活動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陸、 辦理方式
一、經營品牌豬肉之業者,送檢驗樣品種類得為原料豬肉或豬毛、豬血,其他業者則以原料豬肉為限。
二、所送驗之檢驗單位需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認可者。
三、業者依檢驗單位所開立之收據及檢驗報告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章與負責人章)向畜產會(家畜組)申請,以收件順序核撥,至核定數量申請完畢止。
四、畜產會定時於網站公告受理業者申請件數。
柒、 本要點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