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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酒駕事故,傷害險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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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5 00:48: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酒駕事故,傷害險不賠

【2009-02-11/經濟日報╱邱金蘭、雷盈╱台北】

金管會10日表示,傷害保險保費低廉,但保障範圍較小,例如酒後駕車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不理賠,民眾一定要多留意保險內容,免得日後發生爭議。

金管會指出,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特色,已成為國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但消費者購買傷害保險要注意三項要點,才能確實獲得理賠。

首先,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有限,只有在保戶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導致被保險人身體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金。

第二,傷害保險有除外責任。假如被保險人酒後駕車或騎機車,且因此釀成車禍導致傷亡,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

三、傷害保險保費與職業相關,保戶若換工作,要立即告知保險公司。金管會表示,傷害保險保費因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風險性高的職業類別會被收取高保費,部分職業類別還被列入拒保範圍。

當被保險人的職業由低危險群轉到高危險,應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會加收保費;反之,也會依差額退還保費,並且調整理賠金額,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傷害保險時應審視保險單條款,檢視保障內容,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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