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37|回復: 1 | 符號圖辱人 碩士生被訴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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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一名陳姓碩士生在討論動畫及漫畫的留言版中,與多人發生口角進而對罵,他針對其中一位仝姓網友攻擊,並以符號畫出比中指手勢的圖案,遭仝某控告妨害名譽,檢方偵辦之後,認為網路的討論區是不特定人得以進入的空間,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
開了十多個版罵人
起訴書指出,陳姓碩士生經常在國內外討論動畫及漫畫的討論區發表言論,沒想到與他人發生口角進而對罵,他認為是一位仝姓網友在指使,因此在台灣及香港的相關網站上連開了十多個版,痛罵仝姓網友是「傻狗」、「被閹割沒種」等。
此外,陳某更以電腦鍵盤的符號來畫出比中指手勢的圖案,放置在仝某的照片下方,還要他「要開心喔!」引起了仝某的不滿,到台中地檢署控告陳某妨害名譽。
檢方偵辦時,陳某坦承這些文字及圖案都是他所為,而檢方認為網路的討論區是不特定人都得以進入的空間,陳某在討論區中的行為,已令仝某感到難堪與不快,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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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19 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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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發達,有時會無心做出“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應三思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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