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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是好還是壞? [複製鏈接]
貪字在《辭海》上的解釋是「求無厭足」,這和吾國傳統推崇的「知足常樂」、「安貧樂道」都是違背的。西方對貪的解釋,也許還包括積極、冒險、競爭、改變環境的含義在內。果如此,貪倒是有它好的一面。中、西對這個貪字的看法,確有不同……
不久前我在一個電視節目中,看到討論 「貪」(Greed)是好還是壞的問題,使我感到既新鮮又吃驚。在吾國的傳統中,「貪」就是一個壞字,不需要討論。貪財、貪色、貪食等等,都是要戒免的。但在這個節目裡,他們解釋說,貪也是一種原動力,一種對金錢、物質、環境改善等永無止境的慾望,是人類向上躍進的根源。他們也用了幾個實例來加以說明。例如,以盈利為主的公司,比官方或不以營利為目的者,效率要高得多。又說,很多人在年輕時貪錢,拚命累積財富,後來又大做慈善事業,回饋社會等等。這使我記起,胡適之先生多年前在台北的一次演講中提到,美國人拚命賺錢、拚命繳稅、又拚命做慈善事業,都為了創造一個好的紀錄。這也可以當作「貪」 的一個正面的註解。
電視上對貪的討論,緣起於多年前的一部電影《華爾街》(Wall Street)。由麥克道格拉斯(Michael Douglas)主演,他還因此得到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在戲裡,他以劇中人的身分作一次演講,說貪是對的(Greed is right)。又說,貪已造成了人類的激進和向上。
我覺得,中文裡的「貪」和西方的「Greed」在語意上也許不盡相同。按《韋氏大字典》的解釋,Greed的定義是「渴望獲致比一己應得的、或需要的更多」(Desire for more than one needs or deserves)。這個解釋,很有商榷的餘地。什麼是一個人的應得及需要呢?這不會隨時代、社會、和個人而改變嗎?在顏回看來,一簞食一瓢飲已經足矣!我的詩友周夢蝶,一天只需要三個白饅頭。我們從前只需一輛腳踏車代步;現在則覺得非要有一輛汽車不可。據報導,很多的美國巨富,每隔兩、三年就要更換坐機、遊艇、甚至豪宅一次,以求更新及更好的;在他們看來,這也是需要的!
貪字在《辭海》上的解釋是「求無厭足」,這和吾國傳統推崇的「知足常樂」、「安貧樂道」都是違背的。西方對貪的解釋,也許還包括積極、冒險、競爭、改變環境的含義在內。果如此,貪倒是有它好的一面。中、西對這個貪字的看法,確有不同。
這次美國引起的全球金融海嘯,是貪的負面結果。幾乎全是華爾街貪得無厭的一群人所造成的,全世界為之側目。像美國的保險鉅子AIG集團那樣,政府已陸續補助他們一千六百億美金,以作挹注,最近還報導虧損四百億,他們竟拿了政府、也是繳稅人的錢來發紅利,並高達一億六千萬元之多!七十餘人,每人給一百萬到六百萬元不等。這使全國譁然,群起抗議,促使國會立法,課以重稅。其實,去年幾個有名的投資公司及銀行,拿了政府補助款,早已發放了百億花紅。他們表面上的理由是競爭劇烈,必須留住經管專才。其實是貪字在作祟。據報導,有不少投資公司在往年賺錢時,先給自己人拿掉百分之五十,剩下來的才分給成千上萬的投資人,這不是貪、是什麼?
貪,一旦養成習慣以後,恐怕就無法自制,要靠社會或法律去裁制。早在2000年高科技泡沫破滅後,當時美國聯準會(FED)的主席就說過:傳染性的貪婪(infectious greed)是造成這次危機的原因。一位有名的教授也進一步說,貪婪會越出常軌,需要訂立規定,加以管制。言猶在耳,這類由貪而釀成的危機,近年卻愈演愈烈,受害的人愈來愈多,受創的時間,也愈來愈久!
從上述種種看來,貪,似乎可分為好、壞兩種。一種是用競爭、但合法的手段來不斷地牟利、聚財。等到富甲一方以後,就用來做慈善事業,以回饋社會;不留多少財富給子孫。如電腦軟體鉅子比爾蓋茨(Bill Gates)、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以及CNN的創始人泰納(Ted Turner)等等,捐出了十億到數百億美元不等,有的竟是白手起家。貪的另外一種,是不法地巧奪豪取,甚至貪別人辛苦賺來的錢。前者的貪,也許可以解讀為 「有雄心」,一般人也會接受,甚至讚賞;後者的貪,則肯定為大眾所不齒,甚至痛恨!
發表於 2009-4-15 0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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