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13|回復: 1 | AIG紅利事件管窺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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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良序】美國國際集團(AIG)紅利事件演變至今,經過失敗的危機控制、媒體的推波助瀾、以及政客的推卸責任,短短兩週內膨脹成一個席捲全國的狂潮。 事件已經延伸出許多止歇斯底里的行為。輕者有憤怒民眾租遊覽車去「參觀」AIG高層的豪宅,重者有眾議院通過很可能違憲課稅90%的法案。筆者認為事件中的幾個最重大誤解和責任歸屬如下﹕
◎AIG令小事化大
事件的起因是多次接受政府資金紓困的保險公司AIG對公司高層發放了1億6000多萬元的紅利,數人紅利超過百萬,最高者640萬。遭受經濟衰退之苦的老百姓看在眼中自然是非常憤怒。
行業以外的人的邏輯很簡單,似乎也很合理:納稅人給瀕臨破產的AIG錢,而AIG給了令高級主管,形同把納稅人的錢給了搞垮AIG、為納稅人帶來災難的高級主管。實際上,這個邏輯只對了一部份,而且不難解釋。
在金融領域,薪水的絕大部分往往是以紅利的型態給予,這是為了要產生激勵作用。公司運作的結果好,紅利就高,結果不好,紅利就低,但仍然會有些紅利。在某些職位薪酬可以100%是紅利!因此,紅利是要發的,就是多寡的問題。
而且AIG部門眾多,員工數萬,並非人人的考績都與公司的盈虧有絕對關係。據經驗,公司即便虧損,問題部門以外的員工仍然可以拿到大部分的紅利。
即便是直接導致公司虧損的金融產品部門的員工,也有既有新來之分。根據曝光的幾個名字,至少有些得到紅利的高級主管是在公司出問題之後延攬過來幫助公司為大批金融合約平倉解套的。這項任務事關重大,做得好公司剩下上億元,反之則虧損上億元,幾百萬元酬勞若能換取人才來達到前者,實在不足為道。
這些道理雖然複雜,在事件爆發之初應如此向外界說明。理解不理解是別人的事情,至少應有一套站得住腳說法。有沒有失職主管仍然坐領鉅額紅利?從公司囁囁嚅嚅、遮遮掩掩的態度來看大概是有的。即便如此。立即向社會道歉並亡羊補牢才是上策。
但AIG進行了最差勁的危機處理。首先三緘其口,拒絕說明哪些人分了多少錢,顯得心裡有鬼;然後在逼迫之下一再提出非常愚蠢、反而在火上加油的藉口;即非常可笑的「發放紅利的錢不是政府的錢,而是我們自己的錢」。如果自己有錢則不需要救助,如果要求救助,應該先把自己的錢用於自救。
另一個用法律作擋箭牌的說法更離譜:「因雇員合約限制,紅利不得不給」。如果政府當初放手讓AIG倒閉,則所有合約一筆勾消,不會有紅利問題,這種說法形同把責任推給納稅人救助了AIG,使得雇員合約維持有效,不得不給錢。
AIG危機處理的失策不但砸了自己的腳,也為其他企業製造了問題;社會輿論已被逼到一個「不患貧而患不均」的境地,許多人現在寧可承擔經濟進一步震盪的後果,也要懲罰這些不知死活的大企業。AIG紅利事件將使反對紓困的聲音更加高漲。
◎政客推卸責任
陶德參議員現在成了過街老鼠,2010年的連任之路突然陷入烏雲籠罩,因為是他在紓困法案中修改了一段文字,否決財政部對紅利的限制,允許企業繼續發放紅利。
或許陶德當時是因理解企業運作而有意這樣做,但事件爆發後他也不敢和民意對著幹,首先否認知情,然後把責任推給白宮,再推給幕僚,搞到現在他已經沒有立場大大方方的解釋道理,只能將錯就錯的批判金融企業。
◎事件的影響和了結
事件的最壞影響是不敢拂民意的眾議院通過了法案對紅利課以90%的高稅。但憲法在第一章第九節明文規定法律不能追溯既往;本法案在技術上是否追溯既往有辯論空間,但在精神上則無庸置疑。
更令人擔憂的是國會隨意奪人錢財的惡例一開,往後是否只要民意支持都可以這麼做呢?這個濫權的危險比不合理紅利更加可怕。此事最後怎麼了結,沒人有時間精力去逐一評理,憤怒的民眾現在要幾顆人頭解恨,AIG「掃到颱風尾」只能說它倒楣。俗話說過,「人生本來就不公平」。最後大概也只能這麼解決。
(蕭良序,漢鼎安裕資產管理公司執行合夥人)
2009-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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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3 23: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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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納稅人變成股東
公司對外哭窮...內門分贓
看在眼裡自然不是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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