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53|回復: 1 | 98年福江獎申請活動 [複製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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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敬請推荐98年本會「福江獎」人選。
說明:
一、本會98年福江獎自9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接受推薦。
二、檢奉「福江獎」獎勵辦法、注意事項及提名表,請於97年12月31日以前,將相關資料(機關團體推薦請加蓋機關戳記並以公文函送)寄送本會,以利提名審議工作。
三、需下載申請表、推薦表等電子檔者,請上http://www.atit.org.tw/
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紀念基金會「福江獎」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三十日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基金會董事會第一屆第三次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廿七日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基金會第六屆第二次董事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基金會第七屆第四次董事會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日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基金會第八屆第四次董事會修訂
第一條: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戈福江先生獎助學金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捐助及組織章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設置「福江獎」。
第二條:本會「福江獎」獎勵表揚對象為吾國養豬事業有卓越貢獻者。
第三條:凡符合第二條之規定,並具有左列各項條件者,得推薦提名。
1.目前從事養豬事業及具有十年以上經驗者。
2.對種豬改良、經營績效、創業有成或熱心公益事業確有卓越成效者。
3.年齡未滿六十歲者。
第四條:本會設「福江獎」提名委員暨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會)。
第五條:提名委員掌理提名事宜,本會董事為當然提名委員,另置委員五至七人,由董事會遴聘;機關團體亦得以團體名義提名人選。
1.提名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
2.提名委員與機關團體得主動提名及接受推薦提名,並於每年十二月底完成提名工作。
第六條:審議會掌理審議事宜,置委員五至七人,由本會董事會遴聘之,其組織人選及職掌如左:
1.審議會委員由本會董事會就董事及專家中遴聘之,任期與董事相同,董事會得指定一人為召集人,負責會議之召集與主持。
2.審議會對被提名之候選人進行審議時,得推定委員或延請專家三人以上實施調查其事蹟提交報告,備供審議時之參考依據。
3.審議會於每年三到五月召開,審議結果提報董事會核備。
第七條:受獎勵表揚名額為台糖公司一名,一般農民二名,每年以不超過三名為限。
第八條:獎勵表揚時,各頒發獎牌暨獎金二萬元。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福江獎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繳交申請表、推薦表、相關證明影本各一份。
二.申請表請詳填,需附影本者不可空缺,資料過多可續頁。
三.推薦人不限一位,推薦函請推薦人詳述推薦理由。
四.請附最高學歷影本,優良事蹟表揚及證照請提供影本,相同的獎項只要提供最近或最新版影本即可。
五.評審評分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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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9-2 16: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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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福江先生簡介
生平:民國2~72年
畢業:河南大學農學系
經歷:中央大學助教、台灣大學教授、
台糖畜研所所長、省畜試所所長、
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
文化大學畜牧系主任和養豬協會、
中國畜牧學會、台灣畜牧獸醫學會
理事長
先生致力於養豬凡四十餘年。平日齊莊正,淵默謙和,不作曠言高論,祇求踐履篤實,埋頭苦幹,茹苦含辛。高風亮節,清操雅度,加以寧靜致遠澹泊胸襟,肇造萬流崇敬。斯民景行以其高超領導力與經驗,使我國養豬事業,蜚聲國際,功在國家,利溥民生。
基金會設立源起
設立日期:73.10.11
基金總額:2,038,436元
捐助來源:戈福江先生生前好友、
同窗、門生及各界人士
歷任董事長:李崇道博士、鍾博博士、翁仲男博士
現任董事長: 顏宏達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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