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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藥,健康自我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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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28 00:0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衛生署藥政處
長久以來國人受傳統「有病治病,無病補身」之不當用藥觀念,又勇於用藥,除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外,更不知付出多少健康的代價。資料顯示,國人之看病次數每人每年為14次,較美國之5.3次高出許多;在藥品品項方面,每次處方含3.9項藥品,美國為1.6項藥品;我國藥價佔總健保費用25%,美國為15%;國人的用藥量為美國人的6.5倍。 其次,台灣藥物濫用情況嚴重,誤信偏方,廠商推出號稱具有神奇功效的「食品、藥品、草藥」,這些未經科學驗證的產品,民眾往往聽了謠言就服用,常會吃出許多毛病來,因此亟需提供民眾充分的用藥知識,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正確用藥,健康自我照護 藥與毒是一體兩面:有必要才服藥;需要服藥時,就要吃對藥。 就常用胃藥、止咳化痰及皮膚用藥等三種藥物,說明自我照護技巧,提昇病人用藥安全。 (一)胃藥 一般民眾所謂的胃藥正確名稱是制酸劑,顧名思義就是抵制胃酸、中和胃酸。所以,凡是與胃酸分泌有關的疾病,大抵上都可以使用制酸劑來解除症狀。制酸劑的好壞,胃酸中和能力是很重要的指標之一。但是,制酸劑通常也是金屬鹽類,很容易與其他藥品結合,發生交互作用。所以是否有必要服用、服藥的時機、應該間隔多少時間,都應該請教醫師或藥師,或是仔細閱讀藥盒上的標示或藥品說明書。以下是與胃藥有關的迷思或重要提示: 1.「西藥傷胃」:藥品不一定會傷胃,即使部分會傷胃,原因大多與胃酸無關。 2.為了擔心藥品傷胃而服用胃藥,多數時候是沒有幫助的,甚至可能因此妨礙了原本用藥的療效。 3.如果沒有醫師、藥師指示,民眾使用下列藥品時,最好不要自行購買胃藥服用,例如同屬抗生素的四環黴素(tetracycline)、較新一類的氟化蔥菎類(fluoroquinolone)、Clindamycin與抗肺結核用藥等。 4.某些不宜但又無法避免服用胃藥的情況下,用藥的次序與間隔十分重要,例如先吃主要用藥後吃胃藥,並且錯開至少2小時。 (二)止咳化痰類藥物 咳嗽或喉嚨感覺有痰,是感冒常會出現的症狀,許多民眾會期待使用止咳化痰藥來緩解症狀。多數綜合感冒藥都含有止咳袪痰成分,雖然不需醫師處方即可購買服用,但是必須注意以下幾件事: 1.依照藥品標示上的用法用量服藥。 2.如果同時使用其他疾病用藥,應該向社區藥師或家庭醫師請教,以避免藥物之間交互作用,影響療效或安全性。 3.不需醫師處方的藥品雖然安全性較高,但是無法完全避免副作用,例如有些成分會引起輕微的暈眩與嗜睡,服藥期間應避免開車或從事需要高度警覺的工作,例如操作危險性儀器。必要時請教藥師協助選擇其他藥品。 4.若有以下情形應儘速就醫治療: (1)用藥後數天症狀未好轉反而繼續惡化。 (2)出現劇痛情形,例如耳痛、扁桃腺腫、鼻竇痛、肺痛或胸痛。 (3)吞嚥困難、氣喘或呼吸短促等。 (三)皮膚用藥 皮膚外用藥種類繁多,常見的包括潤滑保護劑、止痛劑、止癢劑、抗皮脂漏劑(治療青春痘等)、寄生性皮膚病治療劑(治療疥瘡與蝨病等)、抗黴菌感染劑(治療癬病,如香港腳與灰指甲)、去角質劑、類固醇與消毒劑等。使用皮膚外用藥應注意以下幾件事: 1.治療皮膚感染症的首要原則是完成全程治療,不可自覺症狀好轉而隨意停藥。例如股圓癬、體癬、足癬療程二至四星期不等,如果療程結束仍未有改善,應就醫治療。 2.使用藥品治療青春痘時需注意: (1)避免藥品接觸眼、口、鼻內及黏膜。 (2)若有皮膚發紅或不適,應減少藥量或暫時停藥。 3.使用藥品治療皮膚寄生蟲感染時需注意: (1)用藥前先將患處洗淨,再塗抹薄層。 (2)洗劑用前振搖,避免接觸眼及嘴,不要擦在發炎的皮膚上。 (3)如果有過敏或局部刺激性反應,應停藥並尋求醫師診治。 (4)治療香港腳、灰指甲與其他癬症的藥品,不可用在眼睛。 (5)如果病情持續或惡化,或有刺激性(燒灼感、刺痛感、紅腫、搔癢),應該停藥並尋求醫師診治。 4.廣泛用來治療各種皮膚疾病的類固醇外用藥,使用時需注意: (1)用藥前先洗淨患部。 (2)避免長期使用,尤其眼部、臉部、生殖器官、肛門附近與皮膚皺摺處。 (3)如果患部惡化、灼痛或有感染,應停藥並尋求醫師診治。 病人應建立尋求家庭藥師,提供藥事服務觀念 使用藥物本身即具有風險性,藥物與疾病,藥物與藥物,甚至藥物與食品之間,都可能產生複雜的交互作用,因此不適當的用藥或選擇不當,不但無法如預期控制疾病,可能還會影響健康。所以,應當鼓勵「家庭藥師」觀念,讓與民眾處處為鄰的社區藥師來協助民眾建立家庭成員用藥史,並隨時提供用藥諮詢服務,以保障維護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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