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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1-12-11 2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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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新手法
(利用存證信函及法院支付命令)
昨天有一位朋友(下稱小華)前來法律諮詢,
提到被詐騙集團透過法院程序(支付命令)詐騙經過,
因為覺得大家都有可能碰到,
所以趕緊提醒各位,
也歡迎各位分享給其他朋友,以免受騙:
一、被詐騙經過:
小華某日收到「存證信函」說他欠胎風公司
新台幣五十萬元,要他函到三日內償還,
由於小華根本就沒聽過胎風公司,
而且也沒跟任何人或公司借過錢,
於是認為只是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就不予理會,
沒想到數日後就接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要他支付新台幣五十萬元給胎風公司,
此時小華仍認為此詐騙集團真是不死心,
於是仍然「不予理會」,詎料過了約莫一個月,
小華在公司領的薪水就被法院強制執行扣了三分之一。
二、法律解析:
(一)胎風公司真的是詐騙集團,
但在此案例中,小華不能只是相應不理。
(二)小華原應採取的行動有:
1.針對存證信函回函表示未曾積欠胎風公司五十萬元,並請胎風公司提出證明。
2.針對支付命令在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可不附任何理由,目的在於阻止支付命令確定, 因為支付命令一旦確定,胎風公司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小華的財產了)
(三)小華現可採取的行動有:
1.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避免損害擴大。
2.依法提起再審之訴。
3.對胎風公司負責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最有效力跟嚇阻力,建議馬上提出)
以上敬請卓參,並歡迎轉寄,以免更多人受害。
許文華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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