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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On Bullshit 新書上市:部分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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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0 10:33: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放屁!》On Bullshit
名利雙收的捷徑

■作者簡介 Harry G.Frankfurt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道德哲學榮譽教授


內文試閱:部分書摘

在我們的文化裡,最突出的特徵之一,乃是有太多的「放屁」。這點每個人都知道,而且,每個人都貢獻了一部分,但我們卻傾向於把這種情況視為理所當然。大多數人都相信自己有能耐分辨出誰在放屁,不至於受害,因而這個現象遂激不起嚴肅的關切,也無法受到不斷的探討。

因此,什麼是放屁?為什麼有那麼多放屁?放屁究竟有什麼作用?對這些問題我們並沒有清楚的理解;我們在放屁對我們有何意義上,也就缺乏了真誠發展出來的認知。

易言之,對放屁,我們少了理論。

我因而決定開始對放屁問題做出理論的理解,主要是提出一些先驅性與探討性的哲學分析。我無意思考放屁的運用及濫用的修辭問題。我的目的只是要對何謂放屁做出概括解釋,區分出放屁和不是放屁有何不同,並以多少有點不同的方式,明白的勾勒出放屁這個概念的構造。

放屁的構成在邏輯上有什麼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對這個問題要做出任何主張,多少都有些武斷。 其一,當人們用放屁這個說法時,通常都很鬆散不嚴格─只是當做描述語言濫用的概括名詞,並沒有字義上的特別意義;其次則是,這種現象太大且形狀不固定,對它的概念要做出清晰明快的分析,都會造成削足適履的結果。但儘管如此,雖然不可能得到定論,雖然有關放屁現象的最基本問題仍然存在,不但未被解答,甚至連問都未開始,可是去做一些有益的討論,應當仍是可能的。

據我所知,有關這個問題的研究極少,我無意對此做文獻研究,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去做。但人們皆知,有一個很明顯的地方,即《牛津英語辭典》可以找到。它在附冊裡有「放屁」(Bullshit)這個詞條以及相關的詞條,在適當的時候我將對其中一些加以討論。我沒有查其它語文的字典,因為我不知道他們怎麼稱呼「放屁」。

另外一個有用的資料,則是布雷克(Max Black)在《鬼扯連篇》(The prevalence of Humbug)一書裡的同名論文。我不確定「鬼扯」(Humbug)和放屁的意思有多接近。當然,這兩個詞並不可以自由而完全的交換使用,這顯示出它們在用法上並不相同,但就整體而言,這兩個詞的差別,主要在於講話風度和修辭的考量,而不在於我最關心的嚴格字義上。「鬼扯」的用法比較斯文,不像「放屁」那麼強烈。為了討論之便,我認為這兩個詞並無其它更重要的差別。布雷克舉出了許多「鬼扯」的同義詞,包括廢話(balderdash)、噱頭(claptrap)、空話(hokum)、蠢話(drivel)、胡說八道(buncombe)、鬼話(imposture)、胡說大氣(quackery)等,這一連串古怪的同義詞,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幫助,但他還是針對問題,提出了這樣的正式定義:扯:欺騙性的誤語,但卻非關說謊,尤其是藉著虛偽的語詞或作為,來談某人自己的思想、感覺或態度。為了讓「放屁」的本質特徵得以顯示,也應當像這樣的將其公式化,而為了替它發展出獨立的特性,我將針對布雷克定義裡的各種成分加以評論。

所謂「欺騙性的誤語」,聽起來有點冗贅。無疑的,布雷克心裡認為,鬼扯必定設計或意圖用來欺騙的,而這種誤語是蓄意的。易言之,它乃是一種盤算過的誤語。基於觀念的必要性,如果欺騙的意圖是鬼扯的必要特徵,那麼,鬼扯的特性至少有一部分取決於做出該行為者的心態。因而,它無論在固有的或關係上,都不能等同於鬼扯被表現出來的有關特性。因之,鬼扯行為之特性與說謊者相似,它不等於虛假,也不等於說謊者所做陳述裡的任何特性,它需要的是說謊者在做陳述時有某種心態,亦即有騙人的意圖。

於是遂出現進一步的問題,在鬼扯和說謊的必要特徵裡,是否有些不必依靠說話者的意圖和信念的成分?或者相反而言,是否只要說的人有某種心態,則不管說的是什麼,其表現即是鬼扯或謊言的載具?

對說謊的有些評價裡,除非做了假設的陳述,否則即不是說謊。在另外的情況裡,縱使所做的陳述為真,但只要他自認為假而且意圖藉此欺騙,仍可能被認為是在說謊。因此,鬼扯和放屁如何分別?是否說話者的心所在的位置,或語言表現本身的某種特性,即可決定它是鬼扯或放屁?

所謂「但卻非關說謊」:認為鬼扯「非關說謊」,它的意思是具有某些能與說謊者區分的特性,但卻缺少了另外一些特性,但這尚非全部。畢竟,語言的每種用法都毫無例外的具有某些但非全部的說謊性質─如果沒有別的情況,則這種說法只不過是語言的一種用法而已。但若把語言的每種使用都認為非關說謊,則明顯是不正確的。

布雷克的定義挑起了某種連續體的觀點,說謊在其中佔了一段,而鬼扯則獨佔了更前面的位置,有什麼連續體像這樣,延著它,人們先遇到鬼扯,然後才會遇到說謊?說謊和鬼扯都是一種誤語,一瞥之下,其實很難顯而易見的將這兩種誤語,按其程度的不同而分別開來。

所謂「尤其是藉著虛偽的語詞或作為」:這個說法裡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布雷克不僅認為鬼扯是個語言範疇,也認為它是個行為範疇,因而可藉著語言或行為而實現;其二,布雷克用了限定詞「尤其是」,意謂著他不認為「虛偽」是鬼扯的必要或完全不可缺的特性,毫無疑問,有許多鬼扯是虛假的,而談到放屁,「虛偽的放屁」則亦近陳腔爛調,而我則認為,當放屁被歸於虛偽做作,但是虛偽做作所涉及的乃是動機,而非本質中的組成元素。

在我看來,一個人虛偽做作,並不是因此而需要用放屁來表現的部分原因,虛偽做作經常造成了他會做出這樣的表現,而無論如何,並無必要認為放屁經常且必要以虛偽做作為動機。

至於所謂「某人自己思想、感受或態度……的誤語」:這種說法認為,在鬼扯的人乃是錯誤的呈現他自己,它引發了一些很關鍵的課題。首先,當一個人故意錯誤的呈現任何事情,他不可避免的必是錯誤呈現自己的心態。當然,一個人單純的錯誤呈現也是有可能的─就像是,他假裝有某種欲望或態度,但事實上卻沒有。但假如一個人,無論他是說謊或是錯誤呈現某些事,則他必然要錯誤呈現兩點:他錯誤的表現出正在談到的事─即論述時的課題和參照對象─在這樣的時候,他即無可避免的也錯誤的呈現自己的心。因而,當某個人謊稱自己的口袋有多少錢,並說出數目,並傳達出他自己也相信的篤定態度時,若這個謊言有效,則受害者就等於雙重受騙,一是誤信說謊者口袋有多少錢,二是誤信了說謊者的心。

因此,布雷克希望鬼扯所指的,乃是鬼扯的人的心態問題,這乃是不可能的。畢竟,沒有特別的理由可以認為鬼扯不是指別的事情,布雷克可能認為,無論說的人心態為何,鬼扯主要不是設計來讓聽的人產生錯誤相信的,但事實是,鬼扯的主要意圖,確實是要讓聽的人,對事涉說話者心態的問題產生錯誤的印象;製造這種印象,即是鬼扯的主要目的及要點。 對布雷克的定義做了上述理解後,我們可以回頭看他鬼扯定義中所謂「非關說謊」了。如果我向你謊稱我有多少錢,但我其實並沒有「明白講出」我的心態,這時候有個疑信參半的人會認為我雖然說了謊,但我其實是錯誤的表現了我心裡所想的。這種錯誤的表現自己和錯誤的呈現口袋多少錢並不相同,因而不是嚴格定義的說謊。因為我沒有公開對我的心態做出陳述,我也沒有對諸如「我口袋有二○元」這種訴諸你相信與否的句子做出保證。易言之,我給你合理的基礎來判斷我的信用,我的這種說法也就沒什麼好質疑的。特別是,我給了你合理的基礎來推測我相信我的口袋有二○元,因為這個推測在假設上是虛妄的,因而縱使我並未實質的說謊,但在我心裡,卻是為了要騙你而說了謊。準此,認為以一種「非關說謊」的方式錯誤的呈現出自己的相信,也就並非不自然或不適當了。

我們可以容易的想到一個很熟悉的情況,來印證布雷克有關鬼扯的解釋。

想像有個演講者在七月四日美國國慶日聲嘶力竭的宣稱:我們偉大且被賜福的國家,那些開國元勳在神聖的引導下,為人類創造了新的開始。這些話當然是鬼扯。

如布雷克的解釋所說,這個演講者並未說謊,因為只有他意圖讓聽眾相信他自認為假的事情時,他才是說謊,亦即重點在於我們的國家是否偉大,是否被賜福,開國元勳他們是否神聖引導,是否他們真的為人類創造了新的開始等。但演講者其實根本就不介意聽眾如何想這些問題,而另外,也沒有任何人會介意演講者說這些話的動機。

這已很清楚了,七月四日的演講是鬼扯,原因並不在於演講者視自己的說詞為假,而是如同布雷克解釋裡所說的,講者意圖藉著這些陳述傳達出某些他想要獲得的印象。對美國歷史,他沒有想去欺騙任何人。他介意的乃是人們如何看他,他要人們視他為愛國者,視他為對國家的起源和使命具有深刻的想法與感受,知道他認識到宗教的重要,對美國歷史的偉大有感覺,知道他把對歷史的驕傲和對上帝的謙卑連結到了一起,以及其它等等。

因此,布雷克有關鬼扯的解釋,在某些範例上實在非常貼切。但縱使如此,我並不認為它充分且準確的抓住了放屁的本質特性;放屁與鬼扯都非關說謊,而且說的人也都以某種方式錯誤的呈現自己,這無疑是正確的。但布雷克對這兩個特徵的解釋,就深遠意義而言卻仍模糊。

因此接下來,我將從英國哲學家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的傳記裡引用一些材料,替放屁的核心特色做出初步而準確的聚焦討論。維根斯坦曾經說過:美國十九世紀詩人朗費羅(Henry W.Longfellow,1807-1882)的下述詩,可做為他的座右銘:    
    在過去的技藝時代
    建築工人每分鐘做事皆付出最大的心力
    即使是在看不見的部分
    因為諸神無所不在


這幾行詩句很清楚。在過去,工匠做事不會偷工抄近路,他們做工仔細,注意工作的每個面向。產品的每個部分都被精心設計,務求做得最好。這些工匠自我要求極高,縱使是在那些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亦然。那些看不到的地方,縱使做得不是那麼好,也不會有人注意,但他們卻會良心不安,因此,他們做事做到地氈下也掃不出髒東西,人們即可說,他們做事不留「牛屎」(Bullshit)。(譯注:中文則稱「狗屎」,延申為「放屁」)

因此我們可以自然的推斷,惡劣產品在某種方式上即等同於狗屎。但是什麼方式呢?是否狗屎相當於不細心和自我放縱的態度所做的東西,它從未被好好的認真處理,不像朗費羅所提到的那樣小心翼翼注意每個細節?是否這種人天生就是個無心的笨蛋?是否他的產品必然亂糟糟以及很粗糙?

「屎」(Shit)這個字即是說明。排泄物未經過設計或技術的加工,它僅僅是被排泄出來或者拉出來。它多少會有凝聚的形狀,甚或沒形狀,但無論如何,它絕不是刻意做出來的。

於是,很費心製造出來的狗屎,在想法上即出現了某些內在的張力。 對細節細心留意,需要紀律,它必須接受各類標準以及防止放縱和反覆無常的各類限制。而這些客觀無私的性質,卻被搞成像狗屎一樣,當然也就讓人覺得怪怪的。但在現實世界裡,這並非不可能。

在廣告、公關以及與這些密切相關的政治上,即一再重複著這種狗屎,他們是如此的盛行,面對最無可置疑及古典的觀念典範,的確已有了作用。在這些領域,有一些技巧高明的人,他們借助市場研究、民意和心理測驗的高明技巧,一點也不疲憊的玩著文字語言和意象的遊戲。

而對這些,我們還可進一步討論,不論製造狗屎者多麼努力謹慎,他們的確都是要刻意閃避某些東西,就像散漫的工匠刻意要抗拒嚴格的紀律一樣,這種散漫的真正模式,很顯然的,並不等於對細節問題的粗枝大葉,對此,我將試著更準確的加以討論。

(以上內容摘錄自以下網站,紅色字體和下引線部分為Jessie個人認為的要點,只是單純提出分享)

http://www.eslitebooks.com/cgi-bin/eslite.dll/search/article/all_article.jsp?BV_SessionID=@@@@1169443947.1163124023@@@@&BV_EngineID=cccfaddjgdmiffecefeceefdgffdfhk.0&pageNo=1&Page=1&OID=183518

[ 本帖最後由 Jessie 於 2006-11-10 10: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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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0 10:58:06 | 顯示全部樓層
好書名,小小本,薄薄的,
幾乎都忘了它的存在.
為了有名又有利,雙收還有捷徑,所以.....,

南方朔破天荒親筆翻譯,
紐約時報非小說類暢銷書四週冠軍,
亞馬遜書店年度十大好書,

只可惜,偶知識水平嚴重低下,
竟放在浴室裡,???時,才拜一拜,讀一讀,
以響書名,實在慚愧.

[ 本帖最後由 dowell 於 2006-11-10 11: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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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3 22:40:19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能說,真是適得其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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