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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接生爭議 桃園衛生局處分醫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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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30 17:54: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拒接生爭議 桃園衛生局處分醫院醫師(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桃園30日電)署立桃園醫院日前發生疑似拒絕替孕婦接生爭議,經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開會討論後,決議以違反醫師法處分金姓醫師和違反醫療法處分醫院,各處以新台幣6萬元及1萬元的罰鍰。 桃園縣衛生局長吳成方今天說,有關署立桃園醫院和呂姓產婦在就診時發生爭議,約談相關人員進一步說明後,醫師承認沒有做妥善處理,如轉診等措施,因此認定違反醫師法第21條處以6萬元罰鍰。 至於醫院方面,吳成方表示,對於任何患者就診,醫院都必須加以醫療救治,或者進行相關處理,就此個案,醫院當時並沒有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因此以違反醫療法第60條規定,處以1萬元罰鍰。 他指出,現階段只處分醫院和醫師,有關醫院和患者間是否有主張請求補償部分,目前還沒有接受患者的權利主張,所以暫時沒有討論相關內容。9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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