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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不大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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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0 09:14: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08/02/20 00:08
新石

我一直覺有長不大的父母,才會有長不大的孩子,可是父母能夠一天到晚跟著收拾孩子留下的爛攤子嗎?

有一個新科歌星立委,為了自己動不動就崩潰痛哭、或是打架鬧事的孩子,堅持就近看管,將孩子收為助理,如果助理是為了協助立委、幫忙選民服務的話,這樣的選民服務品質能有多高?

另一個昔日獨裁者的後代子孫,在部落格中發表個人的看法,得罪了許多重要的人,逼得母親只好辭去一些相關職務來滅火,問題是這樣的舉措對或不對?適當不適當?

最近一大堆的選舉花招,非得把親人一大堆陳年往事攤在陽光底下,然後攻擊對手有問題、欺騙有餘、誠信不足,在某一種思維,也是這種「長不大的父母」心態下的產物。

有孩子掉到河裡,父母質疑政府沒有河川加蓋,堅持要國家賠償,反正就是要有人負責就對了!可是不是當事人或自己負責,而是要可能是風馬牛不相干的單位或人來負責,加上一大堆法官在民氣高漲的今天,做了有利於父母的判決,可以想見的是,大家都怕招惹這樣長不大的父母,只好忍氣吞聲、得過且過了。

小孩子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看到一些未成年的飆仔在警局叫囂的情景,我就知道他們當然有恃無恐,因為他們的所做所為早就被父母或法律給負責過去了、打了七折八扣的優待,一段時間出來以後又是一條生龍活虎的好漢,傷了幾個人、毀了幾個家庭又怎樣?又不用完全負責?人權至上的法律還有父母的長不大心態早就幫他築了厚厚的防火牆了。

這種過度保護的負責心態充斥在我們社會上的每一個層面,變成每一個人、每一種關係、每一種職務都要連坐,因為連坐負責才能平息眾怒,就跟以前一人犯罪、誅其九族一般,我們的社會充斥著幫別人負責、替別人擦屁股的恐懼,於是造成了有人有恃無恐、有人戰兢恐慌,其實在某種程度來看,這也是一種父權心態下的產物。

能不能站在教育觀點,將行為當事人所做的事還給行為當事人來負責,變成自己的爛攤子自己收、自己的屁股自己擦,只有這樣,這個長不大的人才會在錯誤中成長,真正的長大成人,不管他要付上多大的代價,而社會的群體思維也才不會老是被人操作、圍繞在所謂的「家門不幸、我也要跟著倒楣」或是「歹筍裡面一定沒有好筍」的這種主觀偏執的刻板印象。

我一直在深究台灣社會的根源問題,從諸多的政治或社會現象中找出那根源的問題,然後試著透過思考的論辯來釐清,我相信只有找到問題癥結,才能真正解決問題,「長不大的父母」是一個心理現象,過度保護其實是害怕小孩長大,在某些程度上沒辦法被操控,因而喪失一種重要性或影響力,蔣氏政權的愚民政策、找知識份子開刀何嘗不是如此呢?當知識份子的影響力開始帶動了民智的大開,統治者真的能放心嗎?以他善於操控的統治性格來思考的話,這是他心中最大的隱憂!中古世紀的羅馬教會為什麼對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如此感冒,原因也正在此!我真正覺得難過的是一種由被迫害的綿羊搖身一變,又成了加害的獅子的政治和社會現象,好不容易媳婦熬成婆了,結果又是惡婆婆的一樣翻版,這叫人情何以堪!

我很期待父母能長大,可是如果父母一直沒辦法長大,老是用一種人性有意無意的操控手段來製造「長不大的小孩」時,我也只好透過教育、思考或我手中的這隻筆,打破種種的迷思,讓小孩子自己透過思考、自己長大成人。

我在原住民的小學待過,也常待在弱勢的偏遠地方,家長如果夠「長大」的話,我們也不用教得那麼累了。對上一代我無從著力,下一代卻大有可為,如果一個偏僻的鄉下地方在某些程度上反映了整個的台灣社會,我們該如何改變我們的世界,讓這個世界更好呢?我正在思考,希望你也能加入這個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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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石,宜縣員山,國小教師。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來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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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0 18:37: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時報 2008.02.20 
作業扔地 9歲童告師公然侮辱
陳佳鑫�台北報導
 
     台北縣淡水一名九歲女童,認為其林姓導師多次在同學面前,因其作業未全數訂正,將作業簿怒擲地上令她備感羞辱,並造成她精神受創請假休養,狀告導師公然侮辱,引起各界譁然。不過因其他學生家長不願讓孩子出庭作證,在無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下,檢方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認證據不足不起訴
     這名台北縣淡水國小四年級的李姓女童已在一月三日轉學,但因女童母親持續於今年一月另控告該校校長、林姓老師涉及公然侮辱、誣告及誹謗,因此師生之間官司雖了,但學校與家長雙方則持續在纏訟中。
     九十五年間,李姓女童由卅歲的林姓老師擔任班級導師,由三年級一路帶到去年升上四年級。
     不過,女童指控,去年十一月間,導師以她未將作業全數訂正完成,把她叫到台前要她完全訂正,並把作業簿上用筆塗上記號,再將數學作業簿丟擲在地上。同年十二月十日間,林姓老師為歸還其作業簿,再將簿子丟在她的書桌上,結果簿子掉落地面,她必需彎腰拾取,由於同學皆目睹此情景,讓她備感受辱。
     之後,女童晚上睡覺噩夢連連,她也曾向擔任教職的母親反映此事,母親認為女兒或許未完成訂正有錯,但林姓導師也不能因此失去耐心,對女兒公然侮辱,造成她心靈受傷。
     李母認為林姓導師處理有問題,在協調後導師不僅不願道歉且氣焰囂張,因此李母除向督學及教部陳情要求調查外,並主動協助女兒向導師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導師喊冤未故意丟地上
     檢察官偵查,女童陳述不喜歡林姓導師,並以「粗魯」等字眼形容,還控訴導師將書丟在她身上二、三次,同學都有看到;還「故意」將書丟到地上,也讓她覺得很不舒服、很難過。
     女童母親則提供女兒遭林姓導師塗畫的作業簿影本內容,並強調,就她所悉林姓導師習慣對學生大吼大叫,不只對她女兒,對其他學生也是,她曾聽聞其他學生家長談及此事,可傳喚其他學生家長出庭陳述。
     同學家長不願孩子作證
     林姓導師則大呼冤枉,強調從未故意將作業簿丟在地面,也不曾丟擲在女童身上,不知女童及其母親為何要這樣指控。
     檢方為求謹慎,諭知女童母親提供目擊證人,即曾經目擊的班上同學或家長等,但因多數家長表示不願意讓孩子出庭作證而作罷。
     檢方召開一次偵查庭後,認為不能因女童單方面的指控,即認為林姓導師曾怒擲作業簿而有公然侮辱犯意,且在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下,昨天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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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3 15:55: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時報 2008.02.23 
請5.75元紅豆湯圓 校長被怨摳門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正區螢橋國中校長李素珍日前花690元做出120份紅豆湯圓,分送學校80位老師、及其就讀高中的女兒全班40位同學表達心意。重點是,校長先把「好料」給女兒的班級,老師們吃到的卻是湯湯水水的紅豆湯,私下抱怨校長真是摳門。
     花690元 訂製120份紅豆湯圓
     該校老師指出,剛開始聽到校長要在冬至當天請老師們吃紅豆湯圓,心中立即湧現一股暖流,備感窩心,想到口水都快流出來。孰料真正品嚐時,竟然「量」少得可憐,每位老師是從想像中的一杯,變成分到小杯子的半杯,紅豆湯圓的「料」(紅豆、小湯圓)更是少到撈不到紅豆、看不到小湯圓,喝到的是湯湯水水,實在讓人不解。
     紅豆、湯圓 先挑給女兒班級
     老師們表示,事後大家相互詢問才知道,校長是號稱訂了120份的紅豆湯圓,其中的40份已先請學校行政人員舀起來裝在紙碗中,由校長親自運送到其女兒就讀的高中班級中讓全班同學享用,剩下的80份才是給他們老師吃。
     請午餐廠商代製 紙杯廠商提供
     老師們事後還發現,校長原先只花200元,委託該校學生訂午餐餐盒的廠商代為製作120份紅豆湯圓的量,廠商業務員製作了4桶,並酌收材料費。然而一分錢一分貨,200元做出來的紅豆湯圓只有湯湯水水,校長只好再掏出490元請學校福利社到外面購買已煮熟的紅豆與湯圓,倒回到原來的紅豆湯中。但在分給學校老師前,校長就先舀出40分料好實在的紅豆湯圓送到女兒就讀的學校去了。
     老師們指出,校長在處理一些事情真是公私不分,校長自己女兒的班級要吃紅豆湯圓,與校長要請學校老師吃紅豆湯圓是兩回事,這樣混在一起處理並不適宜。
     普度供品飲料 向學校福利社借
     李校長摳門行為還不止這一樁,學校老師還爆料,去年學校進行中元普度,普度用的供品飲料竟向學校福利社借,祭拜完後再把借來的飲料還給福利社再賣。
     學校老師指出,校長行為真的很誇張,因為有些天主教、基督徒學生因為宗教上的緣故,不吃拜拜過的東西,校長便宜行事的作風,可能讓不知情的人買了飲料就喝,豈不是相當不妥?
     老師們也質疑,校方請學生午餐餐盒的廠商代為製作,連紙杯都要廠商提供,並沒有做到「利益迴避」。
     老師說,市面坊間一杯紮紮實實的紅豆湯圓約在35-50元之間,校長要請吃紅豆湯圓為何不乾脆一點外訂120份,頂多花6000元,一碗碗分裝好,由坊間廠商分送女兒就讀的高中,及校長所服務的學校,大家不但吃得舒服,也感受得到校長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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