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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8-8-31 22: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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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已買下南部某大場
某南部一萬頭的大場已被大成吃下來 ∼ 大成離一條龍越來越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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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31 22: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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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養豬(財團越富豬農越窮)
原帖由 四林繁 於 2007-10-29 09:25 發表
國外的做法是雙贏,我們的是壓榨,飼料場談契約養豬,所定的條款都相當嚴苛,因為豬農經營困難借此機會,推銷契約養豬,但反過來說,若目前豬價在高點是否有豬農願意契約養豬,或者是企業願出來推廣契約養豬。:102
以投資角度計算成本包含:土地(漲跌風險).豬舍軟硬體.(豬舍建築十年折舊維修)環保問題(抗爭.罰單.驗水)利息支出(總投資金額每年定期利息損失)廉價勞工(整場管理工資有獸醫.洗豬工資)養成率(成敗風險)這裡全部要你負擔.財團穩賺!
窮者愈窮.富者愈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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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7 12: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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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3 23: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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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養豬在飼料廠的立場是追求固定的客源、穩定的用料量,殺雞取卵的行為不是聰明的飼料廠會做的事吧?利潤合理分配是必定要討論到的部分;一定要朝著讓契約戶有利可圖的方向前進,不然誰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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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4 1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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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還要看契約怎麼寫與解釋。
一但簽了約就有法律權責的約束,如果養豬戶方面對契約不清楚(包含條文之解釋),就有可能被殺雞取卵,如果這樣的作法在契約中已訂定的話,那就合法囉!
利潤合理分配的重點在於什麼叫做合理,雙方的認知與解釋不同,討論時就得要很小心地界定,通常在界定時為避免破局就會採用模糊字眼或說法,那麼簽約後
很容易起衝突,然後就演變成各說各話,甚至步上法庭仲裁,走到這步,通常輸家可能是養豬戶。
如果簽立契約前與簽立時,能有公正第三者(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者)確認雙方的解釋言詞與意圖,並有會議記錄,可能會減少爭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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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4 1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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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合作社作為中介團體,並由合作社集合大家資源,委任專業律師與廠商協商並向大家定期報告協商內容及調整合約內容.
由協商過程凝聚養豬業者向心力,並藉由專業人仕的學識及能力,提升養豬業者相關智能並健全合作社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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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7 0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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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小心
提出我個人的一點淺見
因為養豬的自配戶和吃廠料的比例
大概在7:3
飼料廠為了要增加飼料銷售量
所以想要以在鷄場的經驗
逐步增加豬料的銷售量
我認為應該有些財務不佳或是跟他們理念接近的場
會跟這些大廠合作
如果量一多起來
飼料廠還可以控制豬價
你不合作就炒高原料價格 讓你成本升高
你要跟我契約你就只有工錢可以賺
政府不管豬農生計
最後還是財團獲利
不過飼養者能做的
只有降低飼養成本養好你的豬
如果在現在這種大宗物資成本和豬價
還賺不到錢就一定要趕快改變
契約豬場已經在進行中
養豬戶自求多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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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8 1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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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想法就是把自己地豬場顧好~
如何降低成本~育成率提高~
所以呢??
有什麼好怕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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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4 17: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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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的未來?.............
所謂的 [ 契約養豬 ] 既是 [財團 ] 感受到危機...........
[圍雞 ] 又 [圍豬 ].............
五 [本 ]之戰...........
你知 我知 大家 "豬"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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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5 1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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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養豬已改成代養
養豬戶出工豬舍水電環保
豬 藥錢 飼料都不用出
洽***蜂
1頭豬480左右扣養豬戶成本工錢有多少好放口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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