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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 酒駕撞死人 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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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5 20:12: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拖行6公里「夭壽人應槍斃」




【楊勝裕、林師民╱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對男女曾啟文、蘇瑞敏去年爛醉酒駕,追撞一輛機車並將後座乘客黃保勳勾掛在葉子板上,兩人沒停車救人,更冷血地不理被害人一再拍打車門求救,活活拖行六公里,導致被害人體無完膚滑落車下死亡,兩人棄屍逃逸。法官昨依共同殺人等罪判曾啟文無期徒刑。


蘇瑞敏犯後有悔意,獲判十四年徒刑。資料照片


喪盡天良
新竹地院庭長王銘勇說:「這是近十年新竹地院針對車禍肇事致死案,判得最重的一次。」經《蘋果》蒐尋現有資料,也沒有找到類似判決,本案可能是歷年來車禍致死判刑最重的一次。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昨一審宣判時表示,曾啟文(四十二歲,新竹縣人,在押)、蘇瑞敏(三十九歲,新竹縣人,在押)兩人手段兇殘,明知被害人勾掛車上不但不停車救助,反而開車拖行被害人致死,兩人犯行造成死者家屬難以撫平的身心傷害,且未跟被害人家屬和解負起賠償責任,曾啟文犯後還一再以酒醉不省人事狡辯,毫無悔意,因此從重判處無期徒刑;蘇瑞敏則因坦承部分犯行,並向死者家屬致歉,犯後有悔意,因此判處十四年徒刑。
死者黃保勳母親昨說:「兇手曾啟文至今仍狡辯不認罪,還推卸責任,這種夭壽人應槍斃。蘇瑞敏在庭上坦承酒後駕車,並哭求我原諒,法官酌減刑責,但判十四年,我不能接受!」黃母哭著捶胸說:「法官判得太輕!幾年後兇手出獄,一樣會再危害社會,我死了個兒子就夠了,我希望不會再有其他人受害。」


黃保勳的母親憶及兒子慘死情形,不禁悲慟捶胸。楊勝裕攝
  
蘇瑞敏犯後有悔意,獲判十四年徒刑。資料照片

不理被害人拍門求救
法官判決指出,曾啟文、蘇瑞敏去年六月十六日從中午就在新竹縣竹北地區連趕四攤,跟友人飲酒作樂,兩人喝得醉醺醺,直到當晚十時許,本來由蘇瑞敏開車,但因她駕車不穩改由曾啟文駕車。
半小時後,曾啟文在竹北鳳崗大橋上追撞同方向由現役軍人男子劉興勵(二十歲)所騎機車,劉連車帶人被撞倒在地,背部嚴重擦傷;坐機車後座的黃保勳(二十歲)因牛仔褲被車子右前葉子板勾住沿路拖行。
判決書又指曾啟文明知有人掛在車上被拖行,竟未停車救護或報警,反而加速逃逸,甚至被害人沿路拍打車門大喊:「停車!停車!」叫聲哀號淒厲,車門也留下死者血掌印,但曾、蘇兩人卻不理,途中還互換座位,改由蘇開車。

  
黃保勳的母親憶及兒子慘死情形,不禁悲慟捶胸。楊勝裕攝

死者摩擦得體無完膚
蘇瑞敏開車拖行被害人至新竹市竹港大橋前停等紅燈時,一名目擊者看見其車掛著一名男子,還大聲告知:「你車下有個人!」冷血的兩人竟完全不理會繼續開車,直到西濱路、東大路口迴轉,被害人黃保勳因車子震動掉落在西濱竹港大橋上。警方找到黃保勳時,他赤裸趴在路面,全身衣物被車輪、地面摩擦得幾乎全部脫落,僅剩右腳一只球鞋,身上傷痕纍纍,體無完膚。警方其後將肇事車輛攔獲,當時由蘇瑞敏開車。


血印控訴
死者被拖行六公里,褲子掛在汽車葉子板上,車門滿是拍門求救的血手印。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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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5 20:32:0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兩個人 非常可惡 不知懺悔 應該要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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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5 21:57:21 | 顯示全部樓層
.......直接弊了~~~ :068   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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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5 23:30:54 | 顯示全部樓層
來人啊!!
狗頭鍘伺候!: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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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8-6 10:22:18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要執行死刑的話...........應該比照"死者"的方式辦理: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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