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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一下權利與義務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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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26 09:54: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幾個月前我們曾經討論過一個話題為「假設題:豬頭稅」,
大家提出許多看法,我們可以回頭去參考看看
https://taiwan-swine.com/viewthread.php?tid=1303&extra=page%3D5

園長提出的幾項投票:
您認為台灣撲滅口蹄疫恢復外銷很重要嗎?
您認為政府介入回穩豬價的後果是?
您認為政府應該在原料大漲豬價下跌環境下拿出辦法嗎?

似乎都與權利義務有關係,讓我不得不回想起以前的討論。

還有,另一個話題「"薄利" 的年代」也是提到類似的問題,
泰宏榮盧大妹子也提到丹麥美國等地的養豬戶所繳交的稅率,
讓我們只好惦惦麥恭唯:
https://taiwan-swine.com/viewthread.php?tid=517&highlight=%2B%C5v%A7Q%2B%B8q%B0%C8%2B%2B%2B

我還有另一個老話題再來與大家嘮叨---養豬產業的團結與公共制度,
沒有一個像樣的公平決定產業事務的機制與夠強力的團體,那就不要
想政府會為我們做什麼事,真的只能惦惦養豬強吞目屎!

多年前在美國讀書時,老師提醒我們環保問題:牛屁造成臭氧層的問題,
如今已變成聯合國正式報告說畜牧業是造成溫室效應的主兇,但是當時大
家(環保團體)不去打壓乳牛產業,而是明顯地挑戰肉牛產業,why?,嘿嘿
就是乳牛產業團體的團結與此產業對公共事務的熱心介入(孩童營養補充),
肉牛相對就沒那麼團結與明顯地汲汲營營吸取利潤,很自然成為標靶。

政府官員要做決策前也會為自己的單位著想,立委、行政院大官們、地方
勢力、其他產業等等的利益衝突,如果沒有明明白白的產業團體自訂權利
與義務及相關公共制度規定辦法,現在民主社會之下,又在WTO的條文規
範之中,他們能做的實在有限,更不會主動介入產業的事務。
還是,自立自強主動團結,建立養豬相關產業的公共制度與熱心強力團體
比較實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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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26 23:36:03 | 顯示全部樓層

團結才是力量

多年前曾有偶然的機會到丹麥的DS參觀 , 在名稱上它與台灣的電宰場或肉品加工廠無異 , 但實際上, 這是一個由豬農組成的團體 , 類似合作社的組織 . 每個豬場每出售一頭豬都要付定額的豬頭稅給DS . 作為組支的運作費用 . 但多數的豬農會出豬給DS投資的電宰場 , DS依屠體評級 , 記錄各場的出豬與好壞 . 到了年終 , DS再以各場出豬的評級換算成紅利 , 將電宰場的穫利回饋給豬農 . 所以豬農只要能把豬養好 , 賣豬賺的錢 , 還是會回到自己的口袋 . 所以DS在丹麥擁有自己的養豬研究所 , 電宰場 , DanBree 育種協會 , 貿易公司 .甚至有能力建立一個防疫體系等等的相關產業 .
反觀我們 , 要建立相同的體系是不簡單的 . 因為 電宰場是私人的 , 原物料由大貿易商進口  , 其實單一的農民比較像夾心餅乾中間的內餡 ,
是比較沒有籌碼來像 丹麥的農民擁有發言權 .
所以 , 唯有團結起來 , 重新考量自身在體系中的權利與義務 , 利潤才會真的出現 , 講話才會比較大聲 . 政府的決策也會比較具體 , 這個產業也才能久遠 .


李超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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