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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私宰斃死豬販售 嘉縣府加強查緝違法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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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7-19 15:34: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宋其佳/報導

 嘉義縣政府為防範不肖人士伺機違法屠宰,並將斃死豬流供人食用,日前已啟動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針對縣內疑似豬隻違法屠宰場所加強查緝作為,同時也聯合農業、環保與動物防疫單位,積極查核養豬場是否依規定妥善處理斃死豬,截至目前已查核265場養豬場,皆符合規定。

 102年底全台爆發仔豬流行性下痢(PED)疫情,導致今年肉豬供應頭數減少,豬價持續維持高檔,為防範斃死豬非法供作食用之食安漏洞,縣府加強辦理查緝及輔導工作,從源頭杜絕流用病死豬,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

 農業處表示,養豬場斃死豬不可任意棄置於牧場外,應依循合法清運途徑請化製場處理,同時應填載斃死豬處理紀錄手冊,不符規定者依法可處3至15萬元,屢勸不聽者更可廢止畜牧場登記證書,若將斃死豬外流而供人食用者,可處6至30萬。

 此外,清運業者亦須確實將廢棄物運至化製場並據實申報,如違法流用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豬肉攤商亦應於合格屠宰場內進行屠宰,私宰行為除可處10萬元以上外,更將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因此籲請相關業者確實遵守,為維護國人食品安全共盡心力。

 縣府並設置斃死豬非法流用檢舉專線電話(05-3620-123#474),如有發現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或任意棄置之情事,請勇於檢舉,你我一同為國人食品衛生安全把關,並籲請消費大眾選購肉品時,應選擇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章」的肉品,就能確保肉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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